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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声音】全国政协委员孙洁:提高企业年金强制性,促进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协调发展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2-03-10 17:42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记者 房文彬】

我国“十四五”规划提出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规范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副院长孙洁表示,目前,我国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不断完善,覆盖面持续扩大。然而,我国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制度发展缓慢。

从我国三支柱养老金结构来看,企业年金占比偏低,结构明显失衡。截至2020年末,我国养老金规模合计8万亿元,其中第一支柱规模约5.8万亿元(不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第二支柱规模约2.2万亿元。

从参加企业年金的企业数来看,截至2020年末全国有10.5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与我国庞大的企业数量相比,尚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2015-2020年期间,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数复合增长率仅为5.65%。

从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人数来看,截至2020年参加职工2718万人,仅占中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的5.96%,占全部就业人口总量3.6%,占全国总人口的1.94%,企业年金覆盖人数整体非常低。2015-2020年期间,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复合增长率为2.70%。

对于提升企业年金强制性,扩大覆盖率,孙洁建议:一是优化制度设计, 推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协调发展。养老保障体系设计应立足于国家、 企业和个人三方共担的目标和理念, 企业年金和税延养老保险正是企业和个人作为养老责任主体的体现。在进一步做实缴费基数的基础上,可探索研究降低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和缴费比例,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缴费负担, 为企业 (职业) 年金, 商业养老保险释放更多发展空间。

二是加快调整企业年金机制, 扩大企业年金缴费来源,协调企业养老保险整体发展。可根据经济发展和企业负担情况,适当降低基本养老金缴费比例,将降低的基本养老金缴费部分转移至企业年金,这样既不增加企业的总体负担,又能够提高企业年金的缴费比例,解决其缴费来源,为施行企业年金的强制性创造可行的条件。此外,可参考职业年金的政策设计和配套制度安排, 优化企业年金相关政策和配套制度, 促进企业年金加快发展, 减少未来两者之间的差距和不均衡的风险。商业团体养老保险也享受企业年金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 促进企业养老保险整体协调发展。

三是简化加入企业年金程序。简化程序方面,可以取消备案审批,采用注册制,简化企业建立、管理企业年金必须履行的程序,缩短企业办理企业年金事务所需时间。可以由企业自主决策企业年金方案制定、变更或终止等,在参加人员范围、缴费规则、分配差距、归属规则等方面由企业自行制定,无需通过集体协商。对国有企业或其他非私营组织的要求可维持现状,不做调整。试点企业年金自动加入。如果未来能够施行企业年金强制性加入,则可以进一步施行自动加入机制。选取几个发展情况各不相同的城市试点企业年金自动加入,试点期限可设置为3-5年,以观察试点情况。根据试点情况,研究确定全国推广可行性及推行政策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