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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殷兴山:加强预付金监管 堵住“卷款跑路”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2-03-04 10:45

□本报实习记者 许予朋

预付式消费对促进消费具有积极作用,但也会带来经营者随意侵占预付资金等问题,尤其是在教育培训、美容美发、体育健身等的单用途预付资金领域,“卷款跑路”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目前,仅商务、教育、住建等少数部门出台了管理制度,而其他大量行业缺乏相应监管,存在较大隐患。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殷兴山带来一份关于“加强单用途预付资金监管”的提案。

殷兴山指出,多数行业对以收取预付资金形式开展经营的市场主体未提出明确的资质要求,一些资金实力不强、诚信意识薄弱的经营者加入,甚至以侵占客户资金为目的进行经营。一些经营者在收取预付资金时,往往不与消费者签订合同,也不出具收费凭证。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难以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目前,我国尚未对单用途预付资金建立起统一的监管框架、有效的资金托管机制,同时对“卷款跑路”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治理力度也不足。

对此,殷兴山提出以下建议:在制度方面,尽快出台单用途预付资金管理条例,确定经营者的准入条件以及相关权利、义务,明确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建立资金安全保障等机制,加大违规行为惩处力度,提高预付资金管理法律效力层级,全面消除预付资金监管盲区。

在资金监管方面,搭建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司法、金融等部门配合的单用途预付资金监管机制。

在资金收取方面,建立统一的备案信息公示平台,要求经营者在预收资金前先行向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对经备案、公示的预付资金项目予以依法保护。同时,严格规范经营者日常经营行为,要求收取预付资金时依法签订合同,并出具发票或收款凭证。建立预付式消费“冷静期”,允许一定时间内无理由退款,并规范经营者退款行为。行业主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对违规行为依法采取行政处罚、纳入征信系统等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殷兴山还提出,要为预付资金设置“安全阀”,包括要求经营者在注册地银行开立唯一专用账户,将资金全额存入该专户进行托管,禁止通过经营者个人账户、行业协会账户等非托管账户收缴资金;探索建立预付资金保险机制,一旦出现资金风险,由保险公司向消费者进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