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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日谈】既要发展好,又要发展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4-06-11 07:55


□记者 朱艳霞

金融监管总局于近日印发《关于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我国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明确方向和目标。其中,《指导意见》特别强调,普惠保险要坚持稳健运行,提升保险经营的可持续性。

普惠保险的核心理念是使更多人享受到保险的益处,降低风险对人们生活的影响,特别是针对低收入和易受风险影响的群体。因此,在当前全球面临经济波动和人口老龄化等挑战下,普惠保险可持续性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普惠保险不仅要发展好,更要发展持久,这是行业共识,也是社会对其的深切期望。

发展持久意味着普惠保险能够长期稳定地为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保险服务,而不是仅仅追求短期财务表现。

要实现这一目标,首先,需要保险公司在产品设计上兼顾公平与可持续。具体来看,要全面强化使命感,坚定信念,将发展普惠保险业务纳入战略层面;要在提供可负担的保险产品同时,确保产品的风险可控,不会因索赔过高而导致保险公司财务稳定性受损;要不断探索新的商业模式、技术应用和服务方式。例如,利用科技手段进行精确风险评估、与医疗机构合作开发产品等,为普惠保险的发展注入新活力。

其次,普惠保险的推广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与政策引导。地方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将普惠保险纳入当地民生保障工程或税收优惠等方式,为普惠保险的推广创造有利条件。同时,还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等手段,支持保险公司开展针对低收入群体的保险项目,确保这些群体能在遇到困难时获得必要的帮助。

最后,提升公众的保险意识也是推动普惠保险持久发展的重要环节。通过教育和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保险的意义和作用,从而愿意参与到保险体系中来。保险意识的提升,不仅能增加保险的渗透率,还能促使消费者更加理性地选择和使用保险产品,减少因误解或不当使用造成的资源浪费。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指导意见》也从多个角度引导普惠保险提升可持续性。例如,“强化产品定价回溯分析,加大长周期评估考核力度”“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机构代理普惠保险业务的,要建立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依法合规推进行业数据与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及相关机构的信息共享,拓展普惠保险相关数据来源,提升普惠保险产品定价科学性”等。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未来可期。普惠保险的发展既要注重眼前的推广和应用,也要着眼于长远的稳定与可持续。这需要保险公司、政府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消费者及相关方的共同努力。只有这样,普惠保险才能真正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和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