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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养老金保值增值

企业年金投资前景广阔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4-06-11 07:53

□杨建林 郝倩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养老保障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国家重视和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企业年金作为我国养老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其稳健发展对完善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应对人口老龄化危机具有重要意义。

收益超越大部分投资产品

根据人社部2023年披露的《全国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截至2023年底,全国建立企业年金企业数超过14万家,覆盖职工数3144万人,积累基金近3.2万亿元,当年投资收益率1.21%。自2007年人社部公布业绩以来,企业年金历年几何平均收益率6.26%,超越大部分常见投资产品收益,实现了年金作为养老资金保值增值的目标。

自2022年以来,全球格局变化,资本市场波动,权益市场风格切换,年金投资面临巨大挑战。2022年当年企业年金市场平均收益为-1.83%,是年金行业近11年来首次出现负值。尤其是委托人经历了2019年、2020年动辄双位数的投资收益,对于企业年金投资出现如此大的波动是难以接受的,因此2022年对年金计划受托及投资管理人都是极为艰难的一年。近年来,全球内外大的政治经济环境和市场主体的微观结构都有了新的变化,也造成投资模式的变化,面临这样的环境,如何进行计划及组合管理,采取何种资产配置方案,都是值得深思的。

构建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

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已成为世界各国的主流发展趋势,我国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覆盖率远低于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未来还有广阔的发展空间。近年来,国家也在不断鼓励和支持第二支柱扩面。企业年金市场化运作时间不过20年,处于不断探索和完善阶段。企业年金的成熟发展需要自上而下多方共同努力,国家层面要出台更有力度的政策支持;监管层面持续推进改革创新,优化年金管理制度;各管理机构内部要加强统筹协调,良性竞争,持续推进对委托人的投资者教育工作。未来,企业年金计划管理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首先,企业年金管理要有明确目标。企业年金市场化运作不过20年时间,国家在不断优化和调整年金制度和管理模式,第二支柱的发展还处于探索和完善阶段。目前年金管理最大的核心问题是缺乏明确且客观的目标。委托人既想要在熊市确保较高的绝对收益,又想要在牛市获取超越其他管理人的相对收益。

对于受托人而言,明确的管理目标决定着如何制定资产战略配置方案。无论绝对收益还是相对收益,单论一种目标,策略上基本都可以实现,一旦涉及双重目标,策略上就难以实现。因为从理论和实际两个维度来看,没有任何一种方法论、模型可以既保证绝对收益又保证相对收益,在年金管理过程中,受托人要不断面临着目标的取舍。

即使委托人只追求绝对收益,同样存在不够客观理性的案例。前面提到近两年整个资本市场环境导致年金收益不及预期的情况。但现实是即使行情如此,委托人依旧不愿降低收益预期,在与管理人签订合同时,业绩基准动辄4.75%或4.25%,并附加一系列达不到业绩基准回冲管理费等较为严苛的条款。

其次,企业年金管理应合理设置组合类型。确定了计划的管理目标,接下来就是看计划通过怎么管理实现这个目标。企业年金计划大部分采取纯标准含权组合的方式运作,少数客户选择纯固收组合管理,混合管理情况较少。从人社部披露的数据可以看出,截至2023年底,全国企业年金共设置5590个组合,其中固收组合1013个,含权组合3622个。职业年金更是如此,据了解,目前全国职业年金基本全部采取标准含权组合进行投资。但从近几年市场行情及收益情况来看,固收组合确实取得了比含权组合更好的投资收益(见表格)。

如果把时间拉长,虽然近10年固收组合收益要低于含权组合——固收组合平均收益为4.98%,含权组合平均收益为5.52%。目前来看,以往仅通过在组合层面配置固收资产来增加安全垫的方式显然已经不能够有效控制计划业绩的波动,增设固收组合的目的是给计划层进一步增加安全垫,降低计划业绩波动,在权益牛市给更多空间,权益熊市来弥补亏损。因此,有必要在纯含权组合的年金计划中设立固收组合。固收组合与标准含权组合分工及定位不同,对计划的贡献也不同,能够在功能上实现互补,长板与短板相结合,更有利于计划业绩的稳定。

再次,企业年金管理应完善考核机制。年金资产,即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资产,作为第一支柱的补充,是一类看起来久期很长,实际上很短的资产。年金资产属性毫无疑问是长期,但受制于考核机制的约束,导致资金的投资运用都是短期的,无法真正像保险资金一样做到长钱长投。

尤其是像职业年金面临着多受托多管理人,资金规模大的企业年金单一计划有多组合多投资管理人,由于考核和竞争的原因,导致在管理上各管理人需要时刻关注自身考核与排名,自然就把长钱当短钱来配,来获取特定考核区间的收益。年金买方市场属性及管理机构竞争导致了不合理的考核机制。

目前来看,企业年金的考核时间跨度过短。考核期的投资收益涉及各个环节,关系复杂且极难量化。即使管理过程中从目标设定、过程管理到最后流程全部科学合理,但从短周期的结果评价来看,未必可以得到一个好的考核结果,投资一定是动态变化的,所以应该把考核区间再拉长。

最后,企业年金待遇支付应优化领取方式。根据《企业年金办法》规定,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除一次性领取方式外,实际领取中,员工可选择分期支付(按年或者月)或定额支付(每月或每年),其中分期支付占绝大多数。同时在考虑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下,员工更倾向于最短时间领取完毕。

近两年随着投资收益不佳并伴有较大回撤的情况下,员工对企业年金领取也颇有异议。受托机构应大力倡导各委托人引导员工尽可能选择长时间定额支付(在企业年金方案中提前约定),该支付方式一是增加领取时长,让企业年金真正成为员工退休后的养老补充;二是定额支付减少了定期支付中每期领取金额受投资收益波动的影响,更有利于委托人工作顺利开展。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