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4-06-07 09:50
□吕双虎 记者 朱艳霞
近年来,车险被一些不法分子视为“发财险”,成为保险诈骗犯罪的“重灾区”。车险诈骗行为不仅给保险公司带来经济损失,也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日,四川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李治钢接受《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专访,对防范和打击车险诈骗进行“解疑”“支招”。
《中国银行保险报》:请您结合目前成功破获的案件,分析介绍不法分子通过哪些方式进行诈骗,车险诈骗有哪些危害?
李治钢:车险诈骗的方式包括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虚构交通事故、夸大损失、伪造理赔材料、倒签保单等。四川省机动车车险市场大,车险诈骗给人民群众、保险公司及保险行业都造成了大量损失。
首先,车险诈骗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掩盖交通事故异常性,犯罪团伙从安排两车在偏僻地点相撞到单车随机追尾社会车辆,甚至发展为安排两车在高速路随机追尾或夹击社会车辆。该种作案方式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的人身、财产危害。
例如,某案中,犯罪团伙安排一名车技娴熟的犯罪分子尾随在社会车辆后方,另一名犯罪分子驾车正常行驶在社会车辆前方,后车待前车到位后突然加速快速缩短与社会车辆距离,逼迫社会车辆为保持与后车距离加速驶离,此时行驶于社会车辆前方的犯罪分子突然刹车减速,社会车辆随即追尾前车。事故发生后行驶于社会车辆后方的犯罪分子快速逃离,现场便呈现出社会车辆追尾前车的场面。事故造成车辆受损、人员受伤。
其次,车险诈骗严重占用社会资源。部分案件中,犯罪分子选择在拥堵路段制造车辆碰撞事故,加剧该路段的拥堵程度,降低车辆安全通行效率,增大事故处置工作难度,严重占用社会资源。
再次,车险诈骗易滋生涉黑涉恶犯罪。成都侦办的一起案件中,犯罪分子以数家汽修厂为据点,以犯罪行为作为主要牟利手段,伙同员工、亲友长期盘踞在该市某区,形成了一个核心稳定扩展性强的犯罪组织。同时,车险诈骗还会引发敲诈勒索等其他犯罪行为。
最后,车险诈骗腐蚀保险行业生态阻碍行业发展。车险诈骗使得相关数据失真,导致保险公司基于风险管理体系制定的费率策略与大多数交通参与者的真实情况和期待不符。
《中国银行保险报》:近年来,四川公安经侦部门会同金融监管部门部署了打击治理机动车保险诈骗“净保1号”专项行动,请问专项行动效果如何?
李治钢:“净保”意指净化保险市场环境。通过“净保”行动的开展,有力震慑了保险诈骗犯罪分子嚣张气焰,有效净化了保险行业市场环境。
四川公安经侦部门高效运行“专业+机制+大数据”的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强化与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等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警保协作机制。尤其是在重点案件侦办中,警保同步上案,汇集资源力量,提高了线索补充、案件研判、证据寻取效率,实现对打击防范保险诈骗犯罪工作的高效联动。
与此同时,严把案件质量关,全链条铲除犯罪网络。例如,成都、绵阳、德阳、泸州等地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数据实战,集中打掉了一批跨区域的职业化犯罪团伙。
“净保1号”行动中,四川公安经侦部门共破案101起,打掉职业化犯罪团伙53个,涉案金额9300余万元,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战果。
近期,我们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联合打击保险诈骗犯罪“净保2号”专项行动。我们将锚定工作方向,围绕“四个一”目标任务,即构建一套长效机制、开展一次高效打击行动、组织一场培训宣传、形成一批经验成果,凝聚惩治保险诈骗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
《中国银行保险报》:目前打击车险诈骗的重点方向是什么?下一步,对联动开展防范和打击车险诈骗犯罪,您有哪些建议?
李治钢:今年,我们打击车险诈骗的重点方向为打击职业化犯罪团伙,绝不让车险成为不法分子的“发财险”。
从近年侦办的车险诈骗犯罪案件看,犯罪嫌疑人大多有从事汽修经验或保险理赔经验,他们分工细致,通过虚构保险标的、隐瞒保险危险、扩大损坏程度等手段制造假事故,向保险公司索赔。更有甚者,通过开设空壳修理厂作为掩护骗保。
此外,犯罪团伙还利用他人贪利心理,对修理工、修车客户、亲友等人员许诺免费修车、免费旅游、小额报酬等好处,诱使对方参与共同犯罪。
对于联动开展防范和打击车险诈骗犯罪,我们建议:
一是加强会商研究和数据共享。公安经侦部门与监管部门、保险协会、保险机构要加强会商,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强化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特别是要发挥监管前置作用,提高协会、机构对涉保风险信息和数据的收集研判能力,为公安机关实时打击涉保犯罪提供支撑,共同提升打击涉保犯罪成效。
二是优化处置流程。在保险公司快处流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到信息核查对反诈的重要性,尽量压缩犯罪分子规避保险公司监测预警的空间。
三是加强警示宣传。特别是要聚焦二手车市场、修理厂、快处点等重点地区,向多次出险的人员开展法治宣传,增强反欺诈宣传效果。
在此也要提示广大车主和保险理赔人员,切莫贪图小利而触碰法律红线,否则可能会因涉嫌保险诈骗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若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