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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习近平关于金融工作论述摘编》

加强金融法治建设 为金融业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4-05-10 08:05

□金融监管总局法规司党支部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科学阐释了金融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思想深邃、立意高远、内涵丰富,为新时代新征程做好金融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金融法治建设。这是加强党对金融工作领导的题中应有之义,根本目的是为金融业发展保驾护航。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金融法治建设,为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增强系统性,健全科学完备的金融法律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及时推进金融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建立定期修法制度,不断适应金融发展实践需要。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乃善治之前提。为适应金融监管和金融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近年来我国金融立法进入快车道,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保险法、商业银行法等修法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等行政法规正在抓紧起草和修订。我们将加快完善金融法律体系“四梁八柱”,重点解决股东监管依据不足、风险处置机制不完善、行政处罚力度偏低等问题,力争“一揽子”补齐制度短板。贯彻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原则,加强与高校学者、行业专家、学术研究机构的互动交流,广泛听取意见,深入研究论证,切实提升立法工作的开放性、前瞻性和实用性。

二、增强有效性,树立依法从严的监管执法导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制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加大金融法制执行力度,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我们将进一步提升市场准入、日常监管、检查稽查、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行为的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严肃整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法、敢于亮剑,强化对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穿透式监管,加强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延伸监管,切实做到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功能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依法纠偏纠错、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将强监管严监管融入监管工作全过程,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管协同,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

三、增强协同性,持续加强金融监管和司法联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金融乱象频发,说明我们在法治上存在短板。我们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整治金融乱象要依法依规处置。在治理乱象、处置风险的过程中,要注意总结经验教训。我们要更好发挥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的专业优势,加强执法司法合作,共同化解金融风险,惩治金融犯罪。在金融监管规则制定过程中,深入研判案件背后的监管规则问题,配合司法机关推进金融案件诉源治理,在“抓前端、治未病”上下功夫,将矛盾纠纷止于萌芽、解于诉前。在违法违规股东出清、问题机构风险处置、打击逃废债等方面,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维护公平有序的金融市场法治环境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加强对金融领域法律问题的联合调查研究,明确执法司法办案标准和政策尺度,适时提出法律法规修改完善建议。

四、增强认同性,厚植守法合规的金融行业文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金融系统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诚实守信、以义取利、稳健审慎、守正创新、依法合规,守好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的根和魂。徒法不足以自行。再好的法律,必须转化为人们的内心自觉,才能真正被遵行。近年来,通过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整治市场乱象,银行业保险业机构经营管理水平正逐步提高,但仍存在重发展业绩、轻内控管理,合规文化建设滞后等现象。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合规监管制度,指导金融机构真正构筑起科学先进、全面覆盖、权责清晰、独立权威、务实高效的合规管理体系,持续使依法合规成为金融从业人员实实在在的行动和职业追求。

法规司党支部将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把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各项任务上来,为我国金融法治建设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