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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观察:惩治校园霸凌 法律不能缺位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4-04-16 12:41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记者 徐宁】

近日,河北邯郸初中生被害案在网上持续发酵,事件的恶劣程度让人触目惊心。此类案件折射出的青少年身心健康问题,引发了公众的热议与反思。

当下,一些学校和老师过分重视学生的学业成绩,而忽视了学生的心理健康。不少学生都经历过一定程度上的校园霸凌,一般遇到这种情况,学生都会选择沉默。因为,一旦告诉老师,老师对于校园霸凌者的处理,也只是停留在口头批评等象征性处罚上,最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不了了之。正是这种“轻描淡写”式的处理,纵容了霸凌者,使其变本加厉,也引发了一起又一起的校园霸凌事件。校园欺凌事件属于安全事故范畴,学校应像防范安全事故一样防范欺凌事件的发生。

除了校方,对于霸凌者而言,家长的溺爱娇纵都使其在成长过程中缺乏对生命的尊重;对于受害者而言,他们往往因为害怕被霸凌者报复而选择不告诉家长。目前社会工作压力大,大部分家长大多只关注工作,对孩子的关注少之又少,自然很难察觉孩子的异样,有时候更是不把孩子的求助当回事,与孩子之间缺乏有效沟通,最终,让霸凌演变成悲剧。

其实,防止校园霸凌,学校、家长和社会三方的监管都不能少。首先,学校是制止校园霸凌的第一责任方。学校必须加强监管和惩处力度,制定明确的防范制止校园霸凌行为的规章制度。遇到真正霸凌事件,校方一定要按规办事,不可用息事宁人的方式进行调解。其次,作为家长,应更加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心理健康比学业更重要。家长要创造良好轻松的家庭氛围,经常与孩子沟通交流,多了解孩子的思维,及时发现孩子的异常状况并加以干涉。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惩治校园霸凌,法律不能缺位。当前,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虽然对于防止校园暴力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是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往往因为涉事嫌疑人未达到承担刑事责任年龄而被减轻甚至是免于刑事处罚。所以,当务之急是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犯罪惩罚机制,不能把“未成年”当作违法作恶的保命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