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思想> 加强金融风险防控 维护江苏金融安全

加强金融风险防控 维护江苏金融安全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4-04-10 10:04

□刘妍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健全金融监管体制,提高金融风险防控能力。江苏是经济大省,也是金融大省。加大金融风险防控力度,维护金融安全稳定,有助于巩固地方经济发展基础,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推动江苏经济社会全面高质量发展。

江苏金融面临的风险形势

江苏作为实体经济大省,全省金融系统发展有根基、有质量,运营规范稳健,风险总体可控。

江苏银行、南京银行等法人银行机构发展进入快车道,已成为全国城商银行行业头部机构,资本实力、风控能力位居全国前列。其他非银行业法人金融机构,例如华泰证券、利安人寿、紫金财险等,也都经营发展稳健,未出现较大风险。农商银行、村镇银行中小银行机构,行业不良率指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已实现高风险机构“清零”,整体风险水平显著下降。但此类机构资本实力与经营管理水平较低的情况尚未得到明显改善,部分机构在风险防控方面仍面临较大压力,须得到重视。

江苏地方金融机构的数量和种类都比较多,但总体资产规模不大,且多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等非涉众型机构,风险可控。另外,一些涉众型组织,例如农民资金互助社、交易场所等,虽然经过多年清理整顿,但仍需加大风险监测防控力度,否则一旦出现风险,会对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

在我国,金融业与房地产行业密不可分。江苏是房地产大省、建筑业大省,近一段时间以来,房地产市场持续下行,已导致地方房地产和建筑业积累大量风险。这类风险如不能得到有效化解,将直接引发金融领域风险,主要包括相关企业的还款风险以及购房者的断贷风险等。

资本市场风险主要包括上市公司退市风险和债券风险。江苏是上市公司大省,近几年,先后有部分上市公司退市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类风险如不加以警惕和遏制,很有可能引发投资者的恐慌和不确定性,产生抛售行为,引发市场恶性循环,加剧金融风险。另外,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房地产领域风险影响,江苏部分企业发放的债券到期无力偿还。虽然地方政府采取了相关措施积极应对,但如果宏观环境短期内无法得到改善,此类情况将有扩大趋势。

非法集资和非法金融活动长期游离在监管之外,涉众面广、隐蔽性高、传染性强、危害性大,也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点领域。随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出台,并经过三年“风险攻坚战”,江苏省非法集资、非法金融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但对群众造成的部分损失难以挽回,部分陈案的处理也很难推进。同时,这类活动的土壤没有完全消除,有“死灰复燃”的风险。

对维护金融安全稳定的新要求

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在肯定“金融系统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同时,强调“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这意味着接下来国家会继续“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会议强调,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及时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维护金融市场稳健运行。同时,各省地方金融管理机构改革也在陆续推进之中,江苏已率先成立中共江苏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共江苏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和江苏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为进一步推动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促进全省金融安全稳定奠定了工作基础。

加强江苏金融安全工作的政策建议

严格防范化解农村中小银行风险。通过改体制、转机制、强管理、增动能,全面提升农村中小银行发展质效,增强农村金融服务适应性和竞争力,重点做好两项工作。一是加快农信社管理体制改革。着力打造统分结合、多级经营、功能互补、治理有效的农信社体系。二是因地制宜优化机构布局。“一行一策”制定风险处置方案,积极探索拓宽风险处置资源,在稳定大局前提下扎实稳妥化解风险。

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完善相关基础性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同时,对出现流动性困难的房地产领域企业特别是建筑业企业,建立白名单制度,由政府部门协调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一企一策”制定方案对企业开展帮扶,防止企业风险爆发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明确相关方权责关系,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有更大提升。对于主业突出、竞争能力强的头部企业,进一步支持其做优做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于主业萎缩、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空壳”“僵尸”企业,严格执行强制退市制度。加强风险监测和识别能力,推动信息共享,及早发现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支持上市公司通过重组、重整等方式稳定杠杆、化解风险。

加大打击非法集资力度。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加大打击力度。建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长效机制,通过各种宣传方式正确引导群众的投资、消费行为,增强全社会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识别能力。继续加强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和日常监管工作,做到预警及时、反应灵敏、应对有力。

此外,维护江苏金融安全稳定,需要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在做好金融领域风险防控工作的同时,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坚持“防风险”与“促发展”并重,在发展中更好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江苏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坚实的金融保障。

(作者系南京审计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