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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满处理涉外赔案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4-03-29 10:42


刊登在《保联》月刊上的施哲明保险译作。

□陇右泉

施哲明在担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的国外业务处处长,并兼任中国保险总管理处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时,圆满处理了澳门的康生栈大火赔案、“海后”轮分保索赔案、万吨级海轮“跃进”号沉覆理赔案等3件影响巨大的涉外赔案。尤其是康生栈大火赔案几乎成了业界教科书的经典案例。

海外工作重任担当

1951年秋,刚刚由上海迁京,在天安门西侧南长街44号落脚的中国保险公司总管理处就面临严峻考验:9月25日,发生澳门大火理赔案——中保澳门支公司承保的康生栈火险,保险标的汽车轮胎,保险金额高达7000万港币(当时约合25万两黄金),轮胎全部焚毁,保户申请全损赔偿。

施哲明亲赴澳门调查,勘查中发现多处纵火诈赔疑点:康生栈原系私人住宅并非正式公共堆栈,保户租用后将住宅改作货栈,独家堆存汽车轮胎;保险标的汽车轮胎系太平洋战争结束后美军剩余物资,澳门市场上军用轮胎并无市价,而投保的金额过高;投保轮胎数量之多,超过康生栈可供堆放的容积;澳门报刊披露康生栈失火前附近邻居闻到汽油气味。施哲明凭借纯熟扎实的保险功底,查勘险位,画平面图,取证核实,充足的物证、人证成为赔案胜诉的保证。

1963年8月至1966年3月,施哲明与王恩韶、陶增耀组成保险专家组,两次赴越南,帮助建立保险公司,从拟订保险条款、分保合同到财务管理等,都是手把手教出来的,甚至公司名字“保越”(Bao-Viet)也是双方“同志加兄弟”一起商定的。当时,越南政府给他们颁发“友谊勋章”。

中国保险学会主要发起人创始人

1979年,国内保险业务恢复,施哲明再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监事会成员。1983年,施哲明离休。

施哲明还是中国保险学会的主要发起人创始人,并任第一届、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1990年,被评为高级经济师,担任中央财政金融学院兼职教授;在《保险研究》上发表了《保险工作要为国民经济调整服务》《东欧等国家的保险事业的发展》《保险发展史简介》《谈谈保险学基础理论的学习及保险教学》《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等论文,并为《当代中国金融事业》撰写了《涉外保险》一章。

198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五道口研究生部成立,施哲明与林震峰、王永明被金融研究所研究生部聘为首批保险硕士生导师。在五道口金融学院,施哲明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谦逊的为人令人难忘。

1983年6月,施哲明参加“上海市保险业党史资料征集组”并任委员,参与撰写《保险业支部在上海解放前夕的活动》回忆文章;1988年,赴上海参加上海市保险业业余联谊会创建五十周年纪念大会。

1999年11月,施哲明在北京病逝,享年8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