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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观察:多举措防范车险诈骗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4-03-27 21:07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记者 袁婉君】

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和汽车保有量的不断攀升,机动车保险已成为财产险的第一大险种。车辆保险本是车主的“护身符”,近年来却被一些不法分子视为“发财险”,成为保险类诈骗犯罪的“重灾区”,甚至有部分客户与汽修人员、保险理赔人员合谋,只为获取理赔款。

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近四年机动车保险诈骗犯罪案件审理情况为例。2019年1月至2023年10月,该法院审理机动车保险诈骗案26件52人,其中汽车修理人员与到店维修车辆的客户共谋骗保的案件有23件,占比高达88%。在52名被告人中,27人是汽车修理人员,17人是到店维修车辆的客户,2人是保险公司从事保险理赔的工作人员。从诈骗手段来看,伪造或故意制造保险事故骗取理赔款占比约88%,发生事故后找人顶包骗保占比约12%。

顺义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宋素娟介绍:“不法分子往往在夜间或清晨,选择偏僻、无监控的地方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在汽车修理人员的协助下制造的事故类型与上报的车损部位、要更换的部件相吻合,维修后的车辆表面完好、不易被察觉,这使得保险公司的车险查勘员难以鉴别事故的真实性。”

有关保险专家分析,当下诈骗模式升级,相关案件中部分客户为获取理赔款免费修车,与汽车修理人员、保险理赔人员合谋,在制造事故、报警出险、申请理赔、提交理赔材料等步骤相互协助伪造证据,使车险诈骗犯罪行为更具隐蔽性。与此同时,保险公司风险识别及防范能力不足,各保险公司之间的信息壁垒也为不法分子跨企行骗提供了可乘之机。

保险的目的是通过聚沙成塔的方式规避生活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保险金的行为属于保险诈骗,数额较大即可构成犯罪。如何减少保险诈骗?应从以下方面采取多种举措:

(一)搭建行业性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保险行业反欺诈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实现监管部门、交管部门、保险公司之间的数据贯通,对车辆信息、事故认定、保险理赔信息等数据实时共享。可参考银行征信系统,建立保险欺诈人员信息库,增设数据自动筛选比对功能,对于一人短时间多次理赔或者多人循环理赔等异常情况及时启动审核机制,加大可疑欺诈数据的串并分析力度,发现相关线索并推动成案。

(二)提升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保险公司自身应强化管理,通过完善内控机制,优化保险理赔流程,加大理赔审查力度等方式提高诈骗风险控制能力,如增加第一现场查勘率或实行双人查勘制,及时向有关单位及人员调查、核实索赔材料,利用法律手段积极采取救济措施,更好保障自身的合法利益,维护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对公众的法治宣传教育。保险监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等应加强对车险消费者和汽修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保险知识和保险法普法活动,引导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树立诚信投保、理赔、依法维权的法治观念,引导相关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同时大力宣传反保险欺诈政策措施,依托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加强反车险欺诈宣传,发布、传播典型机动车保险诈骗案例,形成全民共同关注、共同预防的反车险欺诈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