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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观察:先知情,后购买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4-03-21 07:17

□记者 方磊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能会听到类似的金融产品宣传:某款热门理财产品收益高,只要投资就会有10%或更高额的收益。如果在这样的产品广告上既没有产品风险等级,也没有产品类型和额外收益名目,那么一切都含混不清。当有人热切推销此类产品时,我们就应该高度警惕,这个时候极有必要去金融机构郑重咨询,因为在这样的金融产品广告中缺乏非常重要的金融消费者权利——知情权。

知情权是金融消费者享有知悉购买的金融产品或接受的金融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或误导宣传。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充分保障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不仅是其法定义务,更是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公平竞争的基石。

然而,在实际中,金融消费者有时面临着信息披露不全、误导宣传等行为,这些行为都可能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因此,金融机构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充分保障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

金融机构充分保障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金融机构在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时要积极作为。一方面,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这包括在产品宣传、销售、理赔等各个环节中向消费者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例如,保险公司在产品宣传阶段,应明确告知消费者产品的保障范围、责任免除、理赔流程等重要信息,避免使用模糊、含糊不清的语言。在销售阶段,保险公司应充分披露产品的费用结构、保险期限、退保规定等内容,确保消费者能够充分了解产品的特点和风险。

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应加强与金融消费者的互动和沟通。金融机构可以建立客户服务热线、在线客服等渠道,及时解答消费者的疑问和投诉。同时,金融机构还可以通过定期举办宣传教育活动、发布消费者教育文章等方式,提高消费者的金融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

作为金融消费者也要有意识主动作为,积极维护好金融活动中的知情权。购买金融产品时,一定要以自身的需求以及消费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当金融消费者发现自身知情权遭受侵害时,可以直接通过金融机构公布的官方维权热线或服务渠道反映诉求,合理解决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