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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老年人风险保障研究》发布

45岁及以上被保险人风险保额占比不足30%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4-03-20 07:49

□记者 房文彬

3月19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与瑞再研究院在京联合发布《中国中老年人风险保障研究》(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建议,加快完善包括行业数据、服务指引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考虑对中老年保险产品给与更大的创新空间。

在我国社会老龄化加速、家庭养老负担日益加剧的背景下,《报告》聚焦45岁及以上中老年群体人身风险相关的保障需求,开展三方面研究:一是从经济社会发展、疾病发生率、个人财务生命周期等角度评估影响中老年群体人身风险变化趋势;二是系统地评估中老年人目前的风险保障程度;三是从制度建设、监管环境和保险业能力建设等方面,为推动商业中老年保险市场发展提出建议。

保险业协会秘书长商敬国表示,保险业要积极响应国家战略,服务发展银发经济大局,找准定位,加强产品供给能力,构建中老年人服务网络,探索“保险+养老”之路,持续推动中老年人保障及服务事业发展。

瑞再寿险与健康险再保险首席核保官杜竹麟(Julien Descombes)表示,保险业需要以长期视角规划中老年人保险业务,在数据积累、科技应用、资源投入、人才储备等方面进行战略性部署。保险公司需持续加强核心承保与定价能力,积极运用科技手段推动中老年保险产品与业务创新,同时注重增强健康服务能力,共同促进中老年保险业务发展,发挥商业保险的风险保障作用。

《报告》系统梳理了中老年商业人身险供给侧发展状况。截至2022年底,在保障型人身险产品中,45岁及以上的被保险人风险保额占全年龄段的比例不足30%,其中针对中老年人高发风险的寿险和疾病险占比均为20%左右。中老年群体有效保单数量占全年龄段总量的比例约30%,其中寿险和疾病险占比分别为22%和26%。考虑到45岁及以上人口占我国总人口比例已达43%,且该群体面临的疾病、医疗、失能等风险发生概率将随着年龄增长而成倍上升,目前中老年群体保障程度显著偏低。

《报告》指出,为更好应对老龄化相关风险,个人需建立正确的风险认知,在财务积累阶段开始为个人及家庭风险保障与储蓄需求进行统筹规划,以提升全面保障水平。

《报告》提出,完善中老年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商保市场发展,具体包括三方面建议:

在健全养老保障制度方面,逐步构建起一个涵盖风险保障与储蓄功能的多层次中老年保险保障体系,推动商保与社保形成有效衔接,使不同类型的保险形成相互补充、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发展格局。

在保险业监管方面,加快完善包括行业数据、服务指引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考虑对中老年保险产品给与更大的创新空间。在社商合作、税收优惠、市场准入、险资管理等方面采取鼓励性政策,促进中老年保险生态参与方深度融合与业务创新。

在保险业发展方面,目前市场上针对中老年群体的保障型产品总体有限。保险公司应积极创新,持续增加中老年人专属人身险产品供给。未来的产品创新可集中在三大方向:一是将风险保障与储蓄需求相结合的保险产品,二是具有适老化服务属性的保险产品,三是针对特定风险或特定群体需求的保险产品。此外,要注重增强中老年保险产品服务能力,深化保险与科技融合发展,提升保险价值,并拓宽分销渠道,增强保险业务的可触达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