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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聚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4-03-11 08:22

□本报记者 冯娜娜

民营经济是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党中央、国务院对民营企业、民营经济发展高度重视,也出台了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文件。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在“2024年政府工作任务”中提到,“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及配套举措,进一步解决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民营企业贷款占比、扩大发债融资规模,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分类帮扶支持。”

国务院研究室主任黄守宏表示,这些年,围绕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已经出台了不少支持政策,这些政策总体落实情况是好的,但有些没有到位,要继续把这些政策落实落细。还要围绕企业关切推出一些新举措,比如针对民营企业反映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提高民营企业贷款占比、扩大发债融资规模。

总体看,对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主要提出落实和完善支持政策、围绕企业关切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等几方面来进行。

在今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也纷纷提出建议,促进民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持续做好民营企业金融支持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葛海蛟对《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表示,当好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有效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科技创新、绿色低碳、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吴富林表示,持续做好优质民营企业金融服务,为市场主体强信心、添动力。

今年1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普惠金融司司长郭武平在国新办举行的金融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加强金融机构在产品销售、信息披露、收费定价等方面的行为监管,依法保护民营企业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同时,还要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民营小微企业法人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

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民建中央在《关于鼓励和吸引民营企业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提案》中表示,民营企业是我国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参与者,也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参与力量。目前,民营企业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还存在一些问题:民营经济营商环境尤其是法治环境还需改善,民营经济实际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相对有限,国有资本对民营企业引导不够。

为此,民建中央建议,积极为民营企业投资、运营松绑,完善公平市场环境。系统梳理和废除限制民营企业准入的政策,清查整顿隐性壁垒;探索拓宽民营企业准入领域,鼓励各省建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重点领域项目的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包括民营企业投资基金运营、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重大投资项目市场化入股等多种方式并存的民资投资图景。

此外,民建中央建议,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带动作用。包括建立国有资本引领孵化机制。加强政府直投基金建设,发挥国有资本在民营企业种子期、初创期的扶持作用。综合运用政府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基金、财政奖励等多种方式建立多层次民间资本投资引导机制,以市场化手段实现投资引导目标。完善国有资本与民营企业利益分享机制,明确落实股份制、包干制等分红制度,允许民营企业对国有资本部分进行赎买、换购等。

建议尽快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

今年全国两会有多位代表委员提出了尽快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建议。

例如,民建中央建议,尽快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建立健全民营企业保护立法。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监事长、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主任迟日大分析了加快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第一,加快立法是适应当前经济形势、进一步推进稳经济、促就业、保民生工作的必然要求。第二,加快立法是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必然要求。若想有效增强民营企业的发展韧性,就必须健全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弥补其先天不足。第三,加快立法是为地方开展各项立法工作提供遵循的必然要求。过去一年多,仅仅中央部委出台的涉及民营企业发展的“定心丸”政策就超过100条,急需通过立法将过去政策性文件中的重要内容确定下来,把政策利好落到实处。另外,多地已经出台了地方性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当前存在基础性、制度性问题急需上位法的指导。

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表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亟须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制定。一方面,通过立法构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和制度保障体系,各种所有制经济将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竞争,享受同等的法律保护,进而为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另一方面,通过立法防范不法监管行为的发生,减少政策波动的不利影响,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