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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声音】气象创新实践释放气候红利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4-02-26 10:07

□郑峰

温州地处浙南,因气候温润宜人、山海资源丰富而有“诗画山水·温润之州”美称。温州是我国鲜有的以“四时温和”气候特征而命名的城市,气候资源得天独厚。为了发挥温州市气候资源优势,探索一条生态价值转换的新路径,温州市气象局联合金融监管部门推出“气候贷”创新项目,以乐清、瑞安为试点,在工业、农业领域探索开展“气候贷”工作。

聚焦“制度化”,建立工作机制

2021年,温州出台《温州市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全国第三部关于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出台为温州积极探索气候资源合理利用、优势发挥提供法治支撑。2021年11月,温州市气象局与原温州银保监分局签署了合作协议,确定推动气象助力绿色金融发展的战略目标,提出了试点开展“气候贷”工作的设想,建立气象金融合作机制。2022年,中共温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将“气候贷”试点工作写入《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重点任务清单(第一批)》,为“气候贷”提供政策支持。

聚焦“可量化”,完善评价指标

通过分析本地工业、农业发展与气象相关性,分类建立“气候友好型”主体评价指标。工业“气候贷”从五个方面开展评价,包括自然受灾危险程度评级、大气自我净化能力评级、气象灾害防御能力评级、气候建设可行性论证标准、综合碳效能力提升评级。其中,自然受灾危险程度评级引入了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成果,重点关注本地多发且与工业生产相关性较高的台风、暴雨、雷电、大风等气象灾害,根据企业所处区域匹配风险等级进行自然受灾危险程度的赋分;气象灾害防御能力评级参考了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要求,对企业自身灾害防御能力建设进行综合评价。农业“气候贷”从3个方面开展评价,包括农产品种植区域的气候适宜性、是否开展了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以及农业气象保险指数购置情况,满足前述3个条件的,即可认定为“气候友好型企业”并享受贷款利率优惠。

聚焦“效益化”,打造气候资源优势转化渠道

“气候贷”作为“气象+金融”服务新领域的新生事物,正是温州的创新实践。围绕温州市绿色金融发展需求,搭建了绿色金融与市场主体供需桥梁,实现气象与金融融合发展,精准供给、惠民惠企。围绕国家“双碳”目标,以“气候贷”产品为抓手,推动社会面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提升。在“气候友好型企业”指标评价中吸收了碳排放指数,促进工业企业向低碳型企业转型。研发“气候友好型”主体评价指标过程中,重点关注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提升类指标,激发社会主体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自驱力。

(作者系温州市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