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4-02-05 07:49
编者按:
1月1日,《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正式施行,意味着数据资产可以被计入企业财务报表之内,即“数据资产入表”;1月11日,《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印发,旨在规范和加强数据资产管理。在政策推动下,数据要素市场迎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潜在规模或达10万亿级
数据资产市场将是一片蓝海
□记者 杜肖锦
1月1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正式施行;1月11日又印发《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政策推动下,数据资产市场将是一片蓝海。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副主任王建冬表示,我国数据资产化和资本化后,所催生的相关市场潜在规模可能会达到10万亿级。
金融机构是数据要素市场的主要参与者之一,金融业内数据资产入表实践已经如火如荼开展。2023年底,在深圳数据交易所、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同致诚评估公司等合作下,深圳市华傲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在深圳数据交易所上架的数款数据产品经资产评估后获得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的1000万元授信。
光大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杨兵兵在“乘数而上·与光同行”商业银行数据要素研究成果研讨会暨发布会上指出,数据资源入表并不是数据要素发挥价值和流通的前提,但是数据资源入表是数据要素价值最直接的体现,也是促进数据要素金融更广泛流通和体现乘数倍增作用的重要措施。
但《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在走访中也发现,数据资产化首先要跨越资源到资产的沟壑——从确权到定价再到最终的并表以及如何确保数据安全,一揽子的问题仍有待进一步明确。
现状:抓住机遇跃入蓝海
2022年以来,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即“数据二十条”)颁布为契机,数据市场主体纷纷加快数据资产化实践探索。2022年2月,贵阳发布全国首个数据产品交易价格计算器;2023年3月,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发放全国首笔无质押数据资产增信贷款;2023年7月,杭州市成功发行首单数据知识产权定向资产支持票据(ABN);2023年8月,青岛市完成了全国首例数据资产作价入股签约仪式。
2023年,随着《暂行规定》《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发布,数据要素市场迎来广阔的发展空间。商业银行作为数据密集型企业,具有天然的数据资源禀赋,是数据要素市场最活跃的主体之一。《暂行规定》的出台,不仅推动商业银行将数据资源纳入自身核心报表,充分发挥数据资源价值,更拓宽了银行传统业务发展和经营模式的新发展空间。
“现阶段,数据资产化已成为各行各业的共识,各类企业也在持续挖掘开发有价值的数据产品,各地数据交易所的建立和运营,为数据资源的流通交易提供了一定的基础。”光大银行数据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黄登玺介绍。
探索:三个维度发力实践
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商业银行的数据资产入表实践可以分为三个维度。
第一,发力投研端。从前瞻性研究到试点经验总结,多家银行发布了数据资产入表相关研究成果,从方法论的角度对入表实操进行探索。如2021年,浦发银行联合IBM、中国信通院发布《商业银行数据资产管理体系建设实践报告》。2023年,上海银行在“2023全球数商大会”上发布《商业银行数据资产体系》白皮书;恒丰银行发布独立自主研究成果《商业银行数据资产估值研究与入表探索》白皮书;光大银行发布《企业数据资源会计核算实施方案》和《商业银行数据要素金融产品与服务研究报告》。
第二,自身并表探索。根据自身数据能力、数据治理的水平和进展,部分商业银行开展了自身数据资产化探索。黄登玺介绍,光大银行近年来持续夯实数据资产管理和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已建立全面赋能业务发展的数据架构,即“三横两纵”。“三横”指的是数据底座、数据中台和数据应用,“两纵”指的是数据资产管理和数据安全管理。随着多年的发展,各家银行在数据底座技术上都取得了长足进步,当前差异已不太明显,更多聚焦于如何提升对业务支持的效率上。数据中台不是一个系统、也不是一个具体的项目,应该是一系列数据系统和管理能力的集合。数据中台应重点加强数据资产中心和数据交付中心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对业务的敏捷响应能力。同时,数据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要建立数据安全治理长效机制,扎实筑牢数据安全合规底线。
第三,创新传统业务。在开拓传统业务发展空间方面,商业银行也取得了有益实践。2022年10月,北京银行城市副中心分行成功落地首笔1000万元数据资产质押融资贷款,该笔贷款采用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数据资产质押,用于佳华科技双碳云图大数据底座的不断完善;2023年3月,光大银行深圳分行携手深圳数据交易所,成功落地首笔小微企业数据资产融资业务,为深圳微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1000万元普惠贷款支持,完成光大银行在小微企业数据要素市场化增信业务探索上的首次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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