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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水平金融开放 助力金融强国建设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4-02-01 08:06

□邓宇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围绕“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等作出重要部署。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召开2024年工作会议,将“坚定不移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列为其中一项重点工作,强调“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助力上海、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我国坚定扩大开放的立场和政策不变,着眼于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为外资外企来华展业创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拓宽金融高水平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加快助力金融强国建设。

统筹发展与安全,处理好金融发展自主与开放的关系

纵观过去数十年,我国金融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现代金融体系基本建立,现代金融监管制度建立健全,汲取了国外现代金融的经验成果,同时我国金融开放力度不断加大,充分展现开放性和包容性。具体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加快融入金融全球化,加大中资金融机构国际布局。统计显示,截至2021年末,中国商业银行在海外的分支机构数量达到1233家,覆盖65个国家与地区。中资金融机构的全球布局日益完善,国际竞争力逐步增强。二是开放国内金融市场,支持外资金融机构来华展业。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9月末,52个国家和地区的202家银行在华设立了机构,涵盖41家外资法人银行、117家外国及港澳台银行分行和131家代表处。外资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在华布局,投资中国的信心不断增强。新发展阶段,深化国际金融治理、扩大金融制度型开放还需要加强政策安排,以更好地适应和满足我国构建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要求。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首提“建设金融强国”目标,既强调对内金融改革发展,也强调稳步扩大金融开放。应充分认识到,建设金融强国要走向更高水平的制度型开放。我国始终强调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金融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随着我国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进程加快,要求培育更多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金融机构,提升境内外机构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增强国际金融发展能力和治理能力。同时,中国的金融发展道路具有很强的自主性,强调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坚持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金融发展的自主性和开放性以及高水平开放和高水平安全要完整统一,扩大金融开放要有金融制度安排和健全的机制设计,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

稳步推进高水平金融开放,加快提升国际金融竞争力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支持上海浦东新区推进更深层次改革、更高水平开放,要求提升全球资源配置功能,推进金融双向开放,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实施路径,做好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相关工作。同时,国家大力支持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出台《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等政策文件,作出沪港通、深港通和债券“北向通”“南向通”,以及大湾区“跨境理财通”等安排,持续健全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机制,推动香港在联结内地与国际市场、为“一带一路”资金融通提供更大支持、进一步发展人民币产品和工具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需要把握好两个重点:一是打造世界一流的金融机构,包括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银行、保险和投资银行,完善系统重要性银行建设;支持国有大型金融机构做优做强,建设世界一流的投资银行,发挥综合保险集团优势;支持中国大型金融机构在海外布局,率先在东南亚、中东、拉美等地区拓展海外分支机构,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中资金融机构网络体系。二是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金融中心。加强上海、香港两大国际金融中心联动和协同,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扎实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开放试点和金融服务业开放,释放金融改革创新和扩大开放的红利,共同打造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和全球资产管理金融中心;扩大人民币债券双向投资,实现全球资源配置,抓住国际金融转型发展趋势,率先开展国际前沿金融创新试点,引领国际绿色金融、ESG投资、金融科技等前沿发展;促进金融中心要素聚集,做强沪港全球科技创新高地。

(作者系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