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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4-01-26 08:37

□本报记者 仇兆燕 朱艳霞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

金融监管总局如何落实相关工作?

引导更多金融资源用于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业

“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是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之首。金融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司司长李明肖介绍了金融监管总局如何引导金融机构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业。

在完善顶层设计方面,金融监管总局针对科创企业的不同生命周期,引导金融机构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

李明肖介绍,金融监管总局制定印发《关于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的通知》,引导将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根据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等不同发展阶段科技型企业需求,针对性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在支持先进制造方面,强化重点监测和日常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工作协同,联合发布《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实施意见》《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完善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环境,推动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工作机制化、常态化。在制度保障方面,针对科创金融,健全科技贷款尽职免责和不良容忍机制,小微型科技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可较各项贷款不良率提高不超过3个百分点。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推动完善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会同有关部门稳妥推进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深化制造业金融支持举措,指导金融机构落实落细各项政策要求。”李明肖表示。

截至2023年末,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0.2%,其中,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占比均超过四成。截至2023年末,制造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7.1%,其中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9.1%。

五大方面持续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

在发展绿色金融方面,李明肖表示,我国的绿色金融已走在全球前列。近年来,金融监管总局推动银行业保险业加大对绿色发展的金融支持,持续提升绿色金融的服务质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

具体来看,一是加强监管引领。推动《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落地落实。强化跟踪监测督导,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完善工业、建筑、生态环保等领域的绿色金融支持举措,指导地方开展绿色金融实践探索,完善各项配套政策的措施。

二是完善统计监测。定期组织银行机构开展绿色融资数据统计工作,发挥各类资金的支持作用,引导银行信贷资金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完善绿色保险统计标准,推动保险机构加强对环境资源保护与社会治理、绿色产业和绿色生活消费等方面的风险保障。

三是优化考核评价。组织21家主要银行开展绿色信贷自评价,督促其对照相关监管制度和标准自查绿色信贷工作情况并及时整改。指导银行业协会开展绿色银行评价工作。将绿色金融发展情况作为对银行保险机构日常监管、现场检查和公司治理要求的重要参考,强化对绿色金融发展的激励约束。

四是丰富产品服务。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和商业可持续基础上,根据绿色低碳项目融资和风险管理需要,立足自身职能定位,开发气候友好型绿色金融产品,提供多元化、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五是强化风险管理。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进监管协同。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建立健全绿色金融管理体系,将环境、社会、治理要求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严把新上融资项目的碳排放关,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李明肖介绍,截至2023年末,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余额达到27.2万亿元,同比增长31.7%。2023年,绿色保险业务保费收入达到2297亿元,赔款支出1214.6亿元。

努力打造又普又惠、好用不贵的中国特色普惠金融体系

经过十多年发展,我国普惠金融取得了长足进步。金融监管总局普惠金融司司长郭武平介绍,截至2023年底,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9.06万亿元,同比增长23.27%,比各项贷款的平均增速高13.13个百分点;同时利率逐年下降,2023年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4.78%,同比下降0.47个百分点。普惠型涉农贷款,2023年底达12.59万亿元,同比增长20.34%,超过各项贷款平均增速10.2个百分点,利率同比下降0.87个百分点。“我们将认真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着力做好普惠金融这篇大文章,努力打造又普又惠、好用不贵的中国特色普惠金融体系,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郭武平说。

郭武平表示,在具体举措上,将综合小微企业、涉农主体、民营企业贷款,形成普惠信贷统一的监管口径,开展考核评估和数据披露,同时明确监管重点。

具体来看,一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聚焦小微企业和涉农主体资金需求,合理确定信贷投放节奏,力争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和普惠型涉农贷款这两个领域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二是积极发展首贷、续贷,续贷要做到应续尽续、能续尽续,鼓励与生产经营周期相匹配的中长期贷款,推广随借随还的循环贷款,满足市场主体多样化融资需求。三是逐步提升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比重。“去年底这个比重达到19.19%,同比提高2.29个百分点。2024年还将继续引导银行放宽抵押物要求,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郭武平强调。四是加强金融机构在产品销售、信息披露、收费定价等方面的行为监管,依法保护民营企业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郭武平表示,将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民营小微企业法人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同时,增加对小微企业法人信贷的支持,提高小微企业法人贷款和户数比重。合理提升县域存贷比水平,将新增县域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对于专精特新企业,量身打造专属金融产品,鼓励保险公司进一步加强专精特新企业全生命周期保险服务。

我国商业保险年金覆盖近1亿人

养老金融与每个人密切相关。金融监管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负责人尹江鳌介绍,金融监管总局持续深化商业养老金融改革,在引导养老保险机构聚焦主业转型发展,服务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商业保险年金方面,金融监管总局支持保险机构发挥长期稳健投资、养老风险管理等优势,不断扩大商业保险年金供给。目前,已积累养老金规模超过6万亿元,覆盖近1亿人。

养老理财方面,自2021年9月试点至今,11家理财公司在10个试点城市发行了51个产品,认购投资者约47万人,规模超过1000亿元。

特定养老储蓄方面,自2022年11月启动试点至今,存款人数约20万人,余额接近400亿元。

商业养老金方面,自2023年1月起在10个省(市)启动试点以来,已累计开户超过59万个。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方面,截至2023年末,保单件数约74万件,累计养老准备金规模超过106亿元。

个人养老金方面,金融监管总局指导商业银行、理财公司、保险公司等积极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推动建立完善行业信息平台,建设产品展示专区,便利消费者选择。

此外,金融监管总局稳步推动养老保险公司专业化发展。2023年11月,印发《养老保险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养老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强化风险防控等提出明确要求。

尹江鳌表示,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推动保险机构发挥保险保障优势,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等为抓手,积极满足新产业、新业态人员养老保障需求;进一步优化个人养老金相关金融产品供给;持续推进商业养老金融试点;稳步推动养老保险公司转型发展。

规范数字创新 守住风险底线

如何处理好数字金融发展及数字金融治理之间的关系?金融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统计与风险监测司负责人刘志清表示将从五方面推进。

刘志清表示,将持续推动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增强数字赋能成效;提升行业风险防控能力;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风险监管;规范数字创新,守住风险底线。

刘志清表示,在推进数字金融发展方面,将开展数字化转型评估工作并纳入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监管评级中,引导金融机构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科学制定发展战略,加大资源要素投入,实现经营管理和服务变革。将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优化数字金融产品和服务,做好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持续提高金融服务的普惠性和可获得性。

在数字金融治理方面,将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充分运用数字化能力提高风险管理和内控合规水平。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提高网络安全风险的日常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保护数据安全和客户信息,强化数字生态场景下的科技外包风险管理。将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建立稳健的业务审批流程,对新产品、新业务、新模式带来的技术和业务逻辑变化进行评估,确保新技术投产运用的审慎性和合规性,牢牢守住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风险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