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案例> 记者观察:“四轮驱动”做好金融消保

记者观察:“四轮驱动”做好金融消保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4-01-25 10:31

□本报记者 经淼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等陆续发布公告,宣布从当日起下调定期整存整取挂牌利率。可以想见,随着低利率时代的来临,金融投资者和消费者大军将不断壮大。当下,在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的进程中,我国金融业面临深度行业变革,如何保护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投资者权益,促进金融体系健康发展,是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面临的重要课题。

首先是依法保护。在新的金融监管框架下,亟须新的法治保障。目前,应全面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等,结合当前金融改革发展实际,尽快修订出台相关法律,完善金融消保法治层面的顶层设计,建立适应国际、国内两个大环境和不同经济体之间可持续的金融消保机制。

其次是过程保护。强化五大监管理念,完善金融消费事件的全过程保护。加强事前预防,针对金融消费场景,协同工商行政、公检法等部门联合建立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堵住损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市场漏洞;重视事中监督,升级监控模型,强化数据采集,加强现场检查,营造监管就在身边的消费氛围;完善事后监管,建立有效的多元解纷机制,综合施策化解金融投资和消费领域纠纷。确保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一旦权益受损,能够得到及时、有力、贴心的维权保障,最大程度挽回损失,维护公平市场环境。

再次是技术保护。金融领域是新技术应用的重点领域,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逐渐改变着金融消费和服务方式。技术升级带来的信息不对称,为金融投资和消费带来了新的风险。应深入研究并积极应对新型金融科技对消保工作产生的影响,并运用好相应的新技术,提高金融投资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能力,构建新的技术保障性的金融消保模式。

最后是素养提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应围绕金融投资者和消费者专业知识普及、消费文化与消费心理建立等大力开展教育活动,通过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商圈“五进入”等路径,切实提升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金融素养,强化自我保护意识,提升社会整体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权益保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