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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信托的“门槛”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4-01-25 10:31


□文宇凡

经过认真了解,企业家李先生决定设立一只信托来实现财产保护、保值增值、财产规划与传承等目的。信托经理小王热情地接待了李先生并认真了解他的需求,详细介绍了目前信托公司开展的财富管理服务信托业务。但是在梳理财产、设计信托架构的时候,李先生又犯了难,他发现,每一类信托都是有“门槛”的,并且这些“门槛”还都不一样。

“如果是拿现金直接设立信托,有哪些信托可以选择,门槛是多少?”李先生问。面对李先生的问题,小王逐项进行了解释。如果李先生要设立家族信托,那么交付的现金要达到1000万元以上,才能符合家族信托的要求;如果要设立家庭服务信托,交付的现金要达到100万元以上;如果要设立其他个人财富管理信托,门槛则是600万元。

李先生又问,如果是以保险金请求权设立的保险金信托,有没有门槛的限制呢?小王说,从目前信托业务分类的监管要求来看,保险金信托没有制度上的设立门槛;但从行业实践来看,较低的要求是保险金请求权价值要在100万元以上,有的金融机构甚至要求保费300万元以上。这些都是不同的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出于业务策略的需要,而非监管要求。

当然,也有一些客户希望以“保险+资金”这样的混合财产来设立信托,但门槛要求会因不同的分类而有所区别。比如说,如果“保险+资金”信托中的资金部分全部用于缴纳保单的剩余保费,那么这类信托会被监管部门认定为保险金信托,门槛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的要求。但如果“保险+资金”中的资金部分也有缴纳保费之外的其他用途,比如用来直接分配给受益人,那么这类信托就不能被归为保险金信托,而要被划分为家族信托、家庭信托或者其他个人财富管理信托,其门槛对应相应的要求。

由于李先生是一位企业家,如果企业为了保值增值或者为员工发放薪酬福利,以自有资金设立信托,那么这类信托就要归属于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财富管理信托,其门槛为1000万元。

当然还有其他的信托类型,在设立时没有门槛限制,包括特殊需要信托、遗嘱信托,以及公益慈善信托。这类信托的信托目的、信托当事人、信托生效与成立的条件都具有一定特殊性,监管部门均没有对这些信托设置门槛要求,信托公司可以根据委托人的需要以及自身的受托能力,来决定是否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而设立信托。

根据小王分析,李先生对不同的信托类型对应的门槛要求有了进一步了解,并且也意识到设立一只符合自己意愿的信托,不仅要关注“门槛”的问题,还要看不同类型的信托对应的信托目的、对信托当事人的要求以及信托财产管理的具体要求,要综合考虑并做好长期规划。

(文宇凡为资深信托从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