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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日谈】“报行合一”促进银保业务健康发展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4-01-25 08:37

□记者 朱艳霞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银行代理渠道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再次强调银保业务严格执行“报行合一”。保险机构执行“报行合一”将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和规范银保业务健康发展。

银保渠道是寿险公司重要的业务销售渠道之一,保费收入占人身险行业保费收入比重一度接近50%。不过,在高增长的同时,也积聚了一定的风险和问题。

一方面,银保业务经营成本相对较高,保险公司的费用结构持续承压;另一方面,市场秩序需进一步规范。相关业内人士指出,银保市场开放性较强,保险产品同质性明显,银行选择与不同保险公司合作差别不大,“迫使”部分保险公司压低定价预定费用、提供较高渠道费用,获得竞争优势。当前投资收益处于长期下行大环境,在利差益空间越来越小的形势下,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坚决执行“报行合一”,短期来看,有利于保险公司降低经营成本。根据《通知》,人身险公司应科学审慎制定假设并列明附加费用率的期限和结构,明确附加费用率为可用的总费用水平,佣金率应列明上限。

这意味着渠道签约佣金率真实地体现在产品开发设计中,渠道费用的恶性竞争将得到有效缓解,有助于公司降本增效。

长期来看,坚持“报行合一”有利于维护保险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提高实际经营效率、提升保险产品和服务吸引力,才是银保业务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报行合一”为银保双方的合作共赢创造了更为有利的外部条件和更公平的竞争环境,也将推动保险公司在产品研发、系统搭建、客户服务上投入更多资源,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

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当前应压实管控责任,严格落实“报行合一”。经营理念方面,要树立正确的长期经营理念与业绩观,与银行共同挖掘双方优势,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产品设计方面,要全面考虑产品的客户利益、佣金、业务及管理费、公司盈余和资本需求的关系,在经验分析和合理预期的基础上确定预定费用假设,优化产品供给。内控管理方面,要处理好多部门、多层级、多环节的关系,共同做好“报行合一”工作。总公司层面做好顶层制度规划设计,销售端、产品端、财务端等各条线以及各分支机构要严格落实“报行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