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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手记:“枫桥经验”的启示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4-01-18 07:59

□记者 鲍曼君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本质在于人民主体性。这与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不谋而合。金融消保为民,更需践行“枫桥经验”。

坚持金融为民理念,强化源头化解。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强化诉讼源头治理,通过优化程序与流程,就地建立各方矛盾调解“堡垒”;着力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将信访投诉、社会治理度等作为普惠贷款授信增信依据,实现金融治理全面融入基层治理。以社区推行的网格化管理为例,金融消保可借力网格化管理的优势,开创金融消保基层治理新局面。

强化金融为民机制,助推纠纷治理。探索建立联合调解中心(金融消保服务站),引入司法与第三方调解机制,联合相关部门,打通共建共治共享的通道,处理金融矛盾纠纷;进一步将金融消保服务的触角延伸至基层,提供“足不出户(村)”的代缴费、代购代售等综合金融服务;强化农村金融纠纷调解,协商解决涉农金融纠纷;构建法院指导推动、监管监督引导、行业组织自律协调、银行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工作体系。

提升金融为民质效,凝聚消保合力。建立投诉闭环管理机制。依托省市县各级消保中心,完善投诉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确保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形成金融消保工作定期总结反馈考核的处理机制,降低投诉发生率,提高监管部门处置各类金融矛盾纠纷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依托营业网点、专项宣传活动契机,建立金融宣教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