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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财产可以设立信托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4-01-18 07:59


□文宇凡 记者 樊融杰

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安排,信托以其高度的灵活性和广泛的应用性受到了部分人群欢迎。在具体操作时选择哪些类型的财产作为信托财产,却是一项需要细致考虑的任务。对于一些有具体需求的人群来说,如何在众多财产中挑选出最适合装入信托的资产,无疑是他们在设立信托时必须面对的首要问题。

在处理这个问题时,李先生认真做了一些“功课”。

作为一名企业家,李先生经过认真考虑,决定设立家族信托,以便长期管理好家族财产,并照顾好家人未来的生活。某信托公司客户经理小王应约与李先生见面,递给了李先生一份客户信息调查表。

调查表中的第一项就是信托财产。李先生有些犹豫,因为在这部分内容中有几个选项:现金、保险金请求权、其他金融资产、其他非货币资产等。小王就李先生的问题进行了一系列解答。

一是现金财产的问题。李先生觉得将现金设立家族信托不存在问题,而小王提醒李先生是否对企业对外负债有连带责任担保。李先生问了一下公司财务,自己及配偶确实有1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那么用于设立信托的资金要排除这部分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李先生财富积累十分殷实,表示设立信托的财产是干干净净的“净资产”,没有任何债务问题。

二是保险金请求权,简单说就是李先生为自己或家人购买的保险产品的价值。经了解,李先生以自己、配偶为被保险人,购买了金额不菲的终身寿险、高端医疗险、重疾险,还以自己的孩子为被保险人,购买了年金险。这些是否都能装入信托之中呢?小王向李先生解释,只有终身寿险、年金险以及在此基础上的两全保险能够装入信托;高端医疗险和重疾险是不行的。装入信托的财产必须要有确定性,也就是说保险资金必须要发生赔付;而高端医疗险、重疾险是不一定发生的保险事件,保险不一定赔付,因此无法作为信托财产。

三是企业的股权,因为李先生现在50岁左右,儿子、女儿还都在上学,从目前来看,孩子们对家族企业的经营管理不感兴趣,李先生自己的妹妹、配偶的哥哥等亲属在家族企业中帮忙打理。李先生对是否将企业的股权放到家族信托中一直比较犹豫。小王也认为,李先生目前年富力强,暂时不考虑这个问题也可以;但如果儿女真的无法接班,李先生又不想未来企业股权被分割,甚至面临企业控制权争夺的问题,那么早晚要考虑通过信托的方式避免这些风险。现在可以先设立以资金为主的信托,把架构搭建起来,未来视具体情况再装入企业的股权。

四是房产的问题。李先生在市中心拥有三套高级住宅,在市郊还有两套别墅,这些房产价值不菲,也属于李先生目前的“净资产”。他现在也有将房产装入信托的想法,主要是担心未来企业一旦经营不善,这些财产会被用来偿还债务。小王认为李先生的这种规划是很有必要的,但同时也提醒李先生,目前房产直接作为信托财产设立信托,在信托登记、非交易过户等方面还存在障碍,实践中往往先以资金设立信托,信托下设有限合伙企业通过交易持有房产,这种方式成本稍高一些,也需要李先生作出权衡。

通过交流,李先生对哪些信托财产可以设立信托、设立时存在哪些问题有了基本的了解,只要是合法的、确定的、有价值且可以被管理处置的财产,都是可以用来设立信托的。他决定从最简单的开始,以资金和保险金请求权先把信托架构搭建起来,同时对股权和房产设立信托的问题进行规划。

(文宇凡为资深信托从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