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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金融支持科技型企业质效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4-01-16 08:06

□宣宇

日前,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对持续优化科技金融服务、加快完善与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相适应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作出专门部署,为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扎实做好科技金融这篇大文章指明方向,对于加快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大力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式现代化关键在科技现代化。当前,全球科技竞争日益激烈,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孕育。科技创新已经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须坚持科技为先,下好科技创新先手棋,发挥科技创新的关键和中坚作用,在新一轮全球科技竞争中把握战略主动。这就要求我们,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形成“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以科技现代化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

现代科技创新是涉及基础研究、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重点环节、产学研高效协同的链式过程。科研成果转化为可以应用的产品,实现“科技”向“产业”跨越,常常要经历“死亡之谷”的考验,科技创新具有投资周期长,资金需求大,风险和不确定性高的特征。金融是跨期配置资源、价格发现、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对推动科技创新有较好的耦合支持作用。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围绕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知识产权运用保护等重点领域,构建与现代科技创新趋势和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相适应的科技金融服务支撑体系,牢牢掌握科技发展主动权、切实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充分发挥金融在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中的“催化剂”作用,是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金融强国建设的重要抓手。

持续完善科技金融组织管理结构

近年来,金融管理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顶层设计和系统布局,不断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框架,持续推进改革试验、优化体制机制、丰富金融工具,金融业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但面对激烈严峻的国际竞争环境和国内高质量发展对科技创新的迫切需求,当前金融供给体系仍存在较强的路径依赖,金融供给结构和服务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强国建设对科技金融服务的内在需要。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是提供高质量专业化服务的前提。《通知》聚焦当前科技金融服务组织管理体系短板,对健全组织架构、做实专门机构等提出具体要求。

建立健全科技金融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规划部署,完善专业化的科技金融服务组织体系,构建相对独立的集中化科技金融业务管理机制。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机构将科技金融纳入战略规划和年度重点任务,在科技资源集聚的地区,规范建设科技金融专业或特色分支机构。切实配套加强各类资源保障,培育专业人才队伍,探索配备科技金融专职审查审批人员,提升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加大数字金融研发投入,依法合规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业务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关键环节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持续提高运营效率。

构建全生命周期精准金融服务体系

科技型企业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按照生命周期划分,科技型企业一般会经历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等不同发展阶段,处于不同生命周期的企业在研发组织、资源配置、风险特征等方面明显不同,需要的金融支持诉求也因此存在很大差异。金融系统需要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金融服务,加快形成适应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的科技金融体系。

《通知》针对初创期、成长期和成熟期等科技型企业的不同需求,紧紧围绕强化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重点环节,明确了工作重点。

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信用存量小、抵质押担保品少、获取资金渠道有限。《通知》要求,鼓励金融机构综合运用企业创新积分等多方信息,开发风险分担与补偿类贷款,努力提升“首贷率”,规范与外部投资机构合作、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模式。开发科技型企业创业责任保险等产品,有效满足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风险保障需求。

成长期科技型企业具有一定信用存量、现金流和资产规模,企业扩大生产融资需要增加。《通知》要求,鼓励银行加大项目贷款投放,加快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技术交易合同融资,依托产业链核心科技型企业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开发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等险种,优化用好“三首”保险机制,有效分散创新风险。

成熟期科技型企业往往达到规模效应、有稳定的现金流,综合金融服务需求提升。《通知》要求,提升金融服务适配性,满足企业合理有效融资需求,帮助企业优化融资结构,鼓励通过并购贷款支持市场化兼并重组。支持通过共保体、大型商业保险和统括保单等形式,提供综合性保险解决方案。此外,《通知》还强调,支持加大企业研发贷款,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先行先试,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办理效率,助力不同阶段科技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加强组织保障与政策协同

加快构建与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系,持续提升金融支持科技型企业质效、激发企业生命力和创新活力,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金融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心怀“国之大者”,充分认识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研究科技型企业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强化统筹协调,结合辖区科技资源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细化落实《通知》各项政策举措,攻坚克难、久久为功,加快构建科技金融服务长效机制,在提高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作出金融贡献。

明确科技金融责任部门和职责分工,强化监管引领,开展科技金融服务能力提升行动,督导科技金融专业或特色机构专注做好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实现集约化、专业化发展。强化科技金融风险防控,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做实资金用途监控管理,持续优化科技金融风险分担补偿机制,统筹做好金融支持和风险防范。做好部门沟通协作,加强与地方财政、科技、工信等部门协同,共建常态化科技型企业融资对接机制,推动搭建科技型企业信息服务平台,汇聚工商登记、资质认证、股权质押、投融资等基础数据信息,共同推进科技金融生态体系建设,形成扎实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强大合力。

(作者系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财达证券首席经济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