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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粮食安全的实践与思考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4-01-10 10:22

□刘晓辉

食为政首,粮安天下。黑龙江省作为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承担着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重任。为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立足黑龙江自身优势,着力把“请进来”“走出去”“沉下去”相结合,引导金融“活水”精准滴灌,探索打造金融服务粮食安全“龙江样板”。

实践与成效

监管引领政策措施日益丰富精准,出台春耕备耕、秋粮收购、稳猪扩牛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建档评级等具体措施,引领推动金融资源向乡村振兴、粮食安全关键领域聚集投入。邀请农业农村等单位召开会商会,实地走访银行保险机构查看服务,深入村(屯)访察普通农民、合作社、粮食加工企业的金融需求。综合运用调查研究、统计分析、案例剖析等方式,查找差距不足,固化经验做法,细化监管措施。

通过推动辖内银行保险机构运用机构网点、电子机具、服务站点、流动服务等形式,改进金融供给,实现了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加大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引进力度,构建起省、市、县、乡四级经办服务网络。连续四年推广“智慧乡村”金融服务模式,通过手机客户端实现线上申请贷款、即时转账、随借随还,得到广大农民的一致青睐,金融服务满意度和便利度明显提升。

引导优化金融资源配置,连续多年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法人银行机构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其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建立春耕备耕每半月统计监测制度,连续三年信贷资金供给超千亿元,并保持20%以上的增速。秋粮收购做到“钱等粮”,建立健全粮食收购融资支持机制。加大黑土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种业等关键领域的金融支持,通过与财政资金发挥协同作用、植物新品种权质押贷款、银团贷款、信用贷款等方式给予精准服务,重点领域信贷需求得到充分满足。

在农业保险方面持续扩面、提标、增品。进一步明确监管工作要求,争取财政政策支持,政策性种植业保险承保面积逐年扩大,提前两年实现三大主粮作物承保覆盖率达到70%的任务目标。推动实现在全省72个产粮大县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积极支持大豆扩种战略,在6个试点县开展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推动辖内首单渔业保险落地,相继在11个地市落地商业性淡水鱼养殖保险。创新研发80余款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产品,为木耳种植、农业设施、林业碳汇等地方特色产业提供风险保障。

为破解农民合格抵质押品少的融资瓶颈,支持推出粮食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农业订单融资贷款,解决了种粮大户、合作社春耕备耕资金缺口大的难题。顺应农业生产适度规模经营的形势,支持推出“托管云贷”等金融产品。利用“农业大数据+金融科技”,在主要涉农银行机构推广“智慧乡村”金融服务模式,线上完成审批放款,有效解决了疫情期间道路封闭、客户经理上门难等系列问题,且各家机构贷款利率普遍低于本行同类线下贷款利率。加大科技成果在农险领域的应用,启动全省农业保险全险种承保电子化试点工作,逐步提高“卫星遥感”影像应用实效,提高查勘定损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难点与短板

立足黑龙江实际的特色化、差异化战略定位不明晰。辖内银行保险机构纷纷将服务粮食安全作为经营发展的“主战场”,但机构间战略定位和经营重点不明晰,金融产品同质化现象突出,没有形成特色化经营、差异化服务格局。近年来大中型银行向县域和农村下沉金融服务,且在资金成本、利率定价上具有明显比较优势,一定程度抢占了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的市场。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受科技水平、资金成本等制约,在线上贷款审批、贷款利率、风险控制等方面反映出能力不足。

金融供给对照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现有金融服务粮食安全的模式在匹配生产周期、运用科技手段、信息共享、风险策略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中长期贷款服务模式亟待创新,黑土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种业振兴等方面的金融产品较少。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例,建设资金来源以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资金为主,但对照高质量配套要求,仍有大量的资金缺口,以农发行为主的服务模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完善。

农业保险保障功能发挥还不够充分。一方面,受财政补贴资金制约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覆盖面难以提升。虽然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和种植收入保险已实现72个产粮大县全覆盖,但覆盖面积仅占垦区外保险面积42%。主要原因是黑龙江县级财政实力弱,无力承担相应的配套补贴资金。另一方面,大豆保险试点规模与落实“大豆扩种”战略要求不匹配。黑龙江省可开展大豆保险试点的地区只有6个县(市),仅占全省政策性大豆保险总面积的17.18%。

涉农金融发展配套服务机制不够健全。一方面,涉农资产流转登记配套机制不健全。土地经营权确权、流转、抵押登记等执行标准不统一,农户实际流转土地信息与政府部门的登记在册信息不同。农房、农机设备等涉农资产的产权评估、登记机构和交易市场不完善。另一方面,涉农主体信息共享推进困难。部分机构反映省“农业大数据”平台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全面,各类散落在政府部门中的信息未得到有效整合。

思考与建议

构建层次分明、各有特色、优势互补的涉农金融服务体系。深入解读龙江特色与产业形势,推动辖内银行保险机构结合自身优势,精准市场定位,走差异化、品牌化经营之路。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加大对农业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督促大中型商业银行围绕农业经营主体做文章,挖掘“首贷户”。推动农小银行机构发挥决策链条短的优势,专注服务当地、专注支农支小。同时,总结金融支持粮食安全经验做法,加强区域间经验交流、业务合作和技术支持。

精耕细作推动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金融服务,争取总部政策支持,重点满足产粮大县金融需求,力争形成一些可复制、可操作、风险可控的金融服务模式。积极发展首贷、信用贷以及与生产经营周期相匹配的中长期信贷。支持互联网与金融、农业与金融的有效融合,拓宽农村合格抵质押品范围,用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红利。提升“卫星遥感”“无人机作业”数字化、信息化保险服务水平。

协同发挥农业保险风险保障作用。争取政策倾斜和财政支持,推动加大已开办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相关县(区)的财政补贴力度。争取扩大大豆保险的试点地区和试点面积。适当增加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的奖补范围,推动将淡水鱼气象指数、生猪期货指数、肉牛死亡率保险等创新型险种纳入奖补范围。针对蓝莓、蔓越莓、沙棘等当地特色经济作物,创新推出更多的保险产品。

优化完善机制改善金融发展环境。推动政府部门明确土地经营权确权、流转、抵押登记的工作流程和执行标准,探索包括林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装备、涉农知识产权等农村产权规范化流转机制。推动完善“农业大数据”平台,覆盖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和补贴信息,提高信息共享的有效性。

(作者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