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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日谈】养老定位不能“跑偏”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3-12-18 08:35

□记者 朱艳霞

养老保险公司是我国金融市场中唯一一类带有“养老保险”字样的持牌金融机构。自2004年起,我国先后成立以平安养老、国寿养老等为代表的10家养老保险公司。各公司主营业务多为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养老保障及其他委托管理资产。

近年来,随着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养老保险公司治理体系不健全、业务结构复杂、发展定位不够清晰、风险管控要求较高等带来的问题日益凸显。特别是有的公司偏离主业,养老特点不明显的业务较多,在一定程度上与“养老”定位发生了偏离。

为此,监管部门多次纠偏。2021年12月,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和促进养老保险机构发展的通知》,限制养老保险公司的保险资管业务和理财性质的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业务,推动养老保险公司聚焦养老主业。

此次《养老保险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养老保险公司的发展方向:走专业化发展道路,积极参与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聚焦养老主业,创新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

根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要做好养老金融大文章,这为完善我国养老保险监管体系指明了方向,并为发展商业养老保险业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此背景下,《办法》的出台填补了相关监管领域的空白,有利于养老保险公司更好地参与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

事实上,养老保险公司的使命聚焦于完善中国特色的养老保障体系,理应专注并聚焦养老主业,持续提升专业化水平;养老保险公司也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在发展养老金融方面具有多年的客户服务和养老金投资管理经验。除经营商业保险业务之外,养老保险公司还是我国企业(职业)年金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并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贯彻落实这一时代新要求,养老保险公司更应深耕养老主业,发挥养老风险保障和养老资金管理优势,专注长期养老金融产品的开发和创新,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建设水平。而对于曾经偏离养老主业的部分公司,则需要快速转型。

此外,养老保险公司还要注重提高养老综合保障提供能力。经验表明,老龄社会对照护服务的需求会显著提升。作为重要的养老服务“支付方”,养老保险公司有能力也有必要延伸触角、延长产业价值链,形成与服务供给者的互动、融合,提供高质量的养老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