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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观察:发展数字金融应内外兼修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3-12-12 09:51

□本报记者 于晗

近年来,银行业持续强化数字化转型战略统筹力、引领力、执行力,增加科技资源投入和专业人才培养,优化组织架构,变革体制机制,全面提升科技能力和数据能力,深入推进业务与科技融合,有效支持数字金融战略实施落地。但在数字金融迅速发展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银行业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还相对滞后,金融数据以及相关企业数据内外部的数据治理、转化、共享还需要加强。

基于此,未来银行业需要做好四方面工作:

首先,不断完善数字金融的顶层设计。完善法律和法规体系,出台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规范,为数字金融发展指明方向。推进数据流通体系的建设,不断丰富和健全对数字资产和数据要素的估值定价能力,加快解决传统金融机构数据不足和获取成本过高等问题。大力推动信息网络、大数据平台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5G通信技术、云计算技术建设,进一步强化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为数字金融的深化发展提供保障。

其次,建立健全数字金融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数字金融治理体制机制,逐步探索数据资产化应用。数字金融发展需要一个完善的数据资产管理体系,当前金融数据治理存在数据质量不高、数据挖掘和利用相对滞后、数据权利边界不清、纠纷解决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挖掘数据价值成为今后一段时期银行业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一方面,应积极引入云计算、大数据处理等技术,探索建立数据要素流通共享的平台;另一方面,应促进自身数据要素与工商、司法、税务等外部数据要素的融合,逐步拓宽从数据资源化到数据资产化的实施路径和应用。

再次,要注意数字金融推进过程中可能会产生新的发展不平衡。一是银行机构间的不平衡。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大型银行和中小银行机构的金融科技水平已经产生了显而易见的差异,数字金融发展将进一步加剧分化,中小银行应提高金融科技精细化管理水平,紧密结合自身特点和定位,细化数字化转型战略目标,强化以产品和服务创新为导向的发展模式。二是区域及布局上的不平衡。经济欠发达地区以及乡村的数字化技术使用不足,金融服务匹配的效率和质量不高,数字化业务运营和管理模式相对滞后,精准化、智能化服务水平不高,数字金融服务产品不够多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关注这些地区的协同发展。

最后,发展与安全并重,提升全面风险防控能力。数字金融作为数字经济时代下的新金融业态,具有明显的跨界特征,市场影响广泛,涉及的信息系统庞大、复杂,风险传导性更强、交叉范围更广。当前,数字化转型和数字金融进入快速发展阶段,银行业应从国家安全发展全局的高度不断强化数字安全意识,提升防范化解新型金融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