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3-12-04 08:39
【实习记者 英草卓玛 记者 许予朋】据人民银行消息,近日,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提升银行办理资本项目业务数字化服务水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资本项目业务数字化服务,推动银行通过“网上办”“远程办”方式为机构、个人等主体便捷高效办理资本项目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通知》自2023年12月20日起实施。
《通知》内容包括:一是支持银行通过审核电子单证的方式办理资本项目业务;二是拓展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办理类型,将银行在线下有权限直接办理的资本项目下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全面纳入数字化服务范围;三是明确银行办理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的形式和条件要求、业务审核及档案管理、相关数据与信息报送规则等。
在银行办理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的条件要求方面,《通知》显示,银行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办理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第一,建立完备的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种类、业务管理办法或操作规程、事中事后管理制度、风险防控措施等;第二,具备传输、存储电子单证的技术平台或手段,且相关技术能够保证传输、存储电子单证的合法性、完整性、安全性;第三,具备相应业务工作经验的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
“银行应统筹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风险,根据各地区业务风险、内部合规和风险控制等具体情况,组织授权境内分支行依法依规开展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通知》称。
就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监管而言,《通知》明确,人民银行、外汇局对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开展情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银行和经营主体违反《通知》及相关资本项目业务管理规定办理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的,人民银行、外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通知》还提到,外国银行(港、澳、台地区银行比照适用)境内分行参照本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