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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观察:金融科技“激发”消保新模式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3-11-23 08:07

□记者 方磊

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逐渐改变着经济金融运行模式与服务方式。新技术一方面带来金融效率的提升,另一方面也引发新的金融风险,需要我们金融界深入研究并积极应对新型金融科技发展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探索如何更好地运用新技术改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渠道、方法、路径、工具等,从而构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新模式。

首先,需要构建多层次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一是需要明确法律与制度原则的立法保护,要尽快制定相关规范制度。二是对于金融消费者的有效诉求,建立高效的处理机制。三是对于违规违法的金融活动要有惩罚,对于争议要及时处理。四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民间自律组织的约束作用。五是通过加强消费者专业知识宣传教育,使金融知识在消费者中得以普及。

其次,我们要从制度上保护消费者权益。从法律、法规、规则层面不断加以完善,使得金融消费的事前、事中、事后都有权益保护的相关机制可以遵循;同时,因为很多风险是消费者自身保护意识薄弱造成的,所以从专业知识教育普及、消费者文化与心理完善等方面,我们要及时对消费者进行知识宣导。

再次,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构建动态化的流程机制。一是做好事前预防,最大限度地避免各类风险事件的发生。二是做好事中监督,根据不同金融业务的特点,通过传统的制度控制、现场检查,加上新技术的有效应用,可以更好地进行金融服务“质量监督控制”,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实现金融消费的透明和公正。三是做好事后保护,一旦在金融消费过程中出了问题,有及时、充足、贴心的服务支持,能够使得消费者受损的利益在最大限度上被挽回。

最后,在一个国际经济交流愈发迅捷的全球化社会,我们要在金融市场开放中监控管理好跨境金融风险。这里不仅需重视风险监管协调,也要考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协调。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协调机制需要与时俱进,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

全球金融科技日新月异,这需要我们积极求新求变,构建先进的金融消保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