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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延礼:开展网络安全保险具有必要性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3-11-13 08:22

□记者 杜肖锦

11月11日,在2023金融街论坛年会“数据治理与金融科技变革”平行论坛上,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表示,网络安全保险不仅有助于降低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中的数据要素损失风险,还能健全企业网络安全的风险损失的补偿和管理体系。

周延礼指出,信息技术的基础设施建设与完善,是缓解、防御、防范风险的主要措施。网络安全保险是个人或企业应对数据要素损失、恢复网络运行费用支出的有效手段,是经济风险转移的最佳选择之一,两者的结合将形成高效且有效的个人或企业网络安全防护保障机制。此外,风险承保机构在提供网络安全保险时,还能提供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流程保障服务,发挥“经济减震器”作用。

周延礼表示,我国开展网络安全保险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点。

一是数字经济的安全与发展要求。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网络空间的安全风险日益严峻。为了有效应对这一挑战,必须发展网络安全保险,确保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二是数据要素生产需要安全和可信的网络空间。数据要素无法安全生产,数字经济就无法持续发展。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是重要战略资源,网络攻击的常态化、全球化和多样化,网络勒索、网络诈骗、木马软件等攻击和破坏,数据安全时时刻刻都面临严重威胁。因此,网络安全保险可为数据安全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风险保障网。

三是网络安全保险通常覆盖事后安全漏洞的弥补费用、系统运营修复成本以及防病毒软件设计等防御性措施的费用。这使得网络安全保险成为事故后网络安全费用的实际支付方,为数字经济安全体系提供持续的“油料补给”支持。

四是数字经济安全体系建设需要网络安全保险。数字经济安全体系不仅要求事后补偿,还要求一揽子网络安全服务方案。在当前科技视域下,由于信息系统漏洞和后门的不可彻查性,网络安全风险不可杜绝。因此,网络安全保险的风险转移功能在数字经济安全体系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