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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以数字普惠金融推动金融普惠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3-10-25 07:52

□张正平

日前,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诸多新亮点,其中,“有序推进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格外值得重视。

2015年12月31日,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提出“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信息技术”“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发展电子支付手段”等提升金融机构科技运用水平的表述。2016年的杭州G20峰会上,《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通过,“数字普惠金融”的概念正式提出,是指一切通过使用数字金融服务以促进普惠金融的行动。2021年初,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可以视为《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这个普惠金融国家战略在农村地区的深度延续,成为乡村振兴时代的重要金融力量。

毋庸置疑的是,自《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印发以来,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一个重要的成功经验就是:鼓励金融机构瞄准目标客群积极应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大力推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

简言之,数字普惠金融是我国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多年实践的成功经验,面向未来,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有序推进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是顺其自然的选择。

从理论逻辑的角度看,相比传统银行高度依靠网点、员工的服务方式,数字普惠金融具有诸多优势。

首先,数字普惠金融可有效降低金融服务成本。传统金融服务主要是通过实体营业网点提供的,所需工作场所、办公设备、人力资源等成本投入较高。数字普惠金融主要依托互联网等数字技术开展金融业务,可减少金融机构办公场地、设施及人力资源的投入,降低金融服务成本,从而增加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困难群体的激励。

其次,数字普惠金融可有效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信用信息不畅通是制约困难群体获得金融服务的主要障碍之一。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帮助下,数字普惠金融可有效利用困难群体的各类生产生活数据,并通过数字化手段对其信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有效缓解信用数据缺失问题,防范化解因为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金融风险,提供更精准有效的金融服务。

最后,数字普惠金融可有效提升金融服务质量。数字普惠金融突破了传统金融服务的时间和空间限制,具有共享、便捷、低成本、低门槛的特点,使困难群体能够享受更多样化、更好体验的金融服务。

由此可见,数字普惠金融不仅可以从供给侧消除金融机构服务困难群体的痛点,还能从需求侧克服困难群体获取金融服务的难点,是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

《实施意见》开启了我国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但在以数字普惠金融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我国依然面临数字基础设施落后、数据获取共享困难、数字鸿沟、风险防控等诸多挑战,需要以《实施意见》为指南,坚持改革创新,充分调动普惠金融相关参与方的积极性,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之路。

(作者系北京工商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