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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知识畅聊】“房贷一年省6000”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3-10-16 08:29

□记者 许予朋

对于漂在北京的“新市民”徐先生来说,人到中年,肩上的“担子”可谓不轻:北京的房租、河南的房贷和车贷,构成了他每月的固定开销;女儿今年9月开始上幼儿园,又增添一笔新的花费。不过,最近,随着商业银行调整存量房贷利率政策落地,徐先生着实松了一口气。

“2019年我在郑州购买首套房时,签订的房贷利率是5.7%。最近,听说银行批量下调存量房贷利率,前几天查询农业银行APP时我发现,我的房贷利率已经调整至4.3%。调整后一年能省下6000元,真的挺开心。”徐先生告诉《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

徐先生压力减轻的原因,来自今年的一项惠民政策。为进一步减轻首套房购房者还贷压力,在金融管理部门指导下,自9月25日起,全国多家商业银行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就贷款执行利率进行协商调整。

其中,2019年10月8日(不含当日)前发放、已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2019年10月8日至2022年5月14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或按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20bp,或按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据业内人士估算,本次调整涉及约4000万借款人。以100万元、25年期、原利率5.1%的存量房贷为例,假设借款人和银行协商将房贷利率调降至4.3%,可节约借款人利息支出每年超5000元。

重大利好之下,为了进一步方便借款人开展转换操作,商业银行在细则制定、申请系统等方面也做了细致安排。具体来看,对于已经转换LPR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客户,调整无须申请,银行于9月25日统一批量调整。对于首套房贷利率为“非LPR浮动”状态的客户,银行也普遍开启了线上申请通道。客户需要先申请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再由银行进行调整。部分面临“认房不认贷”新政后首套房重新认定的客户,也可以在当日开始申请。目前,多家银行已开启了首套房重新认定线上通道。

对于未赶上9月25日调整“第一班列车”的客户而言,10月25日之后依然可以继续申请调整。届时,银行在逐笔审批通过后将开展即时调整。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房贷利率仅就加点部分进行调整,房贷利率的LPR部分在下次重定价日之前不会发生变化。由于不同房贷客户与银行约定的重定价日不同,因此,即使加点数相同,随着LPR发生变化,重定价后的房贷利率仍可能存在差异。

某国有大行客户王先生与李先生的房贷利率均符合本次下调条件,下调点数均为20bp,但王先生和李先生的重定价日不同。王先生房贷利率的重定价日是每年的1月1日,2023年1月1日的LPR为4.3%。调整前,他的房贷利率为4.5%,调整后为4.3%,明年1月1日按最新一期5年期以上LPR确定新的房贷利率。李先生房贷利率的重定价日是每年的8月1日,2023年8月1日的LPR为4.2%,因此本次调整后,李先生房贷利率直降至这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