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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提示

小心“保本高息”“征信修复”陷阱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3-09-27 07:30

□记者 谭乐之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陆续发布两则风险提示。

“保本高息”就是金融诈骗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时,一定要火眼金睛辨真伪,看清花招擦亮眼,谨防以下三个“惯用招式”。

一是“画饼”式。不法分子通过编造虚假项目吸引消费者眼球,画一个又大又圆的“饼”,编织一个或多个尽可能“高大上”的项目,如以“新技术”“新政策”“区块链”等为幌子,描绘一幅预期报酬丰厚的蓝图,把参与人的胃口“吊”起来,让其产生“机不可失”的错觉。

二是“卖瓜”式。不法分子会通过高调造势宣传蒙蔽消费者双眼,在宣传上一掷千金,拉大旗作虎皮,如举办专家讲座、产品推介会、组织旅游考察等,并邀请各类媒体进行报道。在资质上,不法分子往往宣称自己有政府或国企背景,与多家银行签署资金存管协议,甚至会展示伪造的“红头文件”或歪曲正式文件内容等。

三是“传销”式。不法分子会利用亲情诱骗消除消费者顾虑,有时会采取类似传销的手法,通过返点、分红等方式给参与人一些“甜头”,使其相信把钱投进去会有可观的收益。许多参与人不仅将自己的钱倾囊掏出,还拉拢亲朋好友加入。

不法分子在使用以上三个“惯用招式”后,或因本就是“庞氏骗局”而人去楼空,或因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最终给消费者带来惨重的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为打击不法分子的花样“招式”,守住人民群众“血汗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提醒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不盲目,“三要、三不要”记心间。

一要理性,不要侥幸。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理,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二要稳健,不要冒险。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三要警惕,不要盲目。“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要仔细甄别,切莫听风就是雨,不盲目“随大流”投资。

拒绝“征信修复”骗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爱惜个人信用名片,拒绝“征信修复”骗局。

套路一:诈骗钱财、套取信息

不法分子通过社交媒体发布“修改征信”广告,利用消费者不了解征信相关规定并急于申请贷款的心理,吸引部分因征信逾期导致贷款申请失败的消费者走入圈套,以“征信修复”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上,在规范征信业、征信机构的相关法规、文件、制度中均未出现过“征信修复”这一概念。消费者在向不法分子支付高额手续费后,发现个人征信并未修改,但此时不法分子早已卷款而逃。在此过程中,消费者个人信息也会泄露给不法分子,很可能被倒卖获利,不法分子甚至可能利用这些个人信息冒名网贷,严重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

套路二:出具虚假征信报告

不法分子通过冒充电商平台“客服”,谎称消费者存在征信异常,继而实施诈骗。在此类骗局中,不法分子通常先致电消费者,自称是某电商平台“客服”,声称因政策调整需要关闭消费者的借贷账户,否则将影响个人征信,并以此为由诱导消费者下载软件,参加视频会议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一步步诱导消费者关注钓鱼网站。随后,消费者会收到伪造的“征信报告”,显示个人征信受损,必须缴纳“保证金”才能关闭账户。不法分子通过上述一系列诈骗操作逐步诱导消费者落入陷阱,造成资金损失。

套路三:诱导网贷平台借款

不法分子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致电刚大学毕业的年轻消费者,声称由于消费者已经大学毕业,上学期间开通的校园贷、助学贷等业务需要尽快注销,否则将影响个人征信。一旦消费者信以为真,不法分子就会诱导消费者去网贷平台借款,然后把钱转到所谓“安全账户”,谎称制造“交易流水”可将在校期间贷款“额度清零”,实则将钱转到不法分子账户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提示消费者,正确认识个人征信,如消费者认为信用报告上的个人信息存在错误、遗漏,可以向金融机构或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出异议;谨慎保护个人信息,不要通过非正规途径随意填写个人信息,做到重要证件不外借、重要信息不随意提供;树立理性消费观念,养成理性消费习惯,科学安排生活支出;提高反诈防骗意识,不要随意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