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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法院:近5年金融纠纷呈多样化趋势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3-09-07 08:06

□记者 张瑾

金融市场是社会经济运行的晴雨表,金融案件变化与市场发展状况息息相关。近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上海金融法院审判工作情况通报(2018-2023年)》(以下简称《通报》)。

《通报》显示,近5年,上海金融法院受理的证券类案件、融资类案件持续高位运行,保险类等其他案件数量基本保持平稳,金融纠纷呈群体性、多样化趋势。

证券类案件、融资类案件高位运行

根据《通报》,2018年8月20日至2023年8月19日的5年间,上海金融法院受理的全部金融案件中,证券业案件数量为17137件,银行业案件数量为8091件,保险业案件数量为1468件,其他金融行业案件数量为2270件。

从收案标的额来看,银行业案件标的额较大,为3511.76亿元,证券业案件标的额为726.97亿元,保险业案件标的额为31.83亿元。

从案由来看,收案排名前五位的案由分别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16435件,标的额67.15亿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3463件,标的额2614.17亿元;融资租赁合同纠纷2423件,标的额434.10亿元;票据追索权纠纷1525件,标的额38.15亿元;其他合同纠纷896件,标的额1237.43亿元。

证券纠纷趋势鲜明

2022年以来,随着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代表人诉讼机制等推广应用,诉调对接机制进一步完善,证券纠纷示范案件大幅上升。

《通报》总结了证券业案件的三大特点与态势:证券纠纷的群体性特征日益显现、案件类型呈现多样化趋势、纠纷变化与资本市场改革高度关联。

首先,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涉及原告投资者众多,其中一起涉及某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原告投资者就高达6539人。同时,随着类证券类期货交易平台、线上理财机构清理整顿,投资者起诉平台机构和经纪公司引发多起系列案件。债券违约纠纷的原告虽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但其往往也是作为资管计划、基金或集合信托计划的管理人提起诉讼,涉及大量基础投资者。

其次,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和法律规则的完善,上海金融法院受理的证券类纠纷案类型日益多样化,涉及领域不断扩展。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为确保权益实现,投资者追加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被告已成为常态。案件所涉领域亦逐渐从主板市场扩展至新三板市场、债券市场,产品种类从股票、债券扩展至资产支持证券等。

例如,债券违约案件涉及多种债券类型,涵盖债券发行、交易、偿付等债券全周期,纠纷类型从要求发行人支付债券本息扩展为要求相关主体承担担保、侵权等责任。私募基金案件涉及产品“募、投、管、退”等各个阶段,存在基金内部纠纷与外部纠纷等不同表现形式。

最后,证券类案件变化趋势与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密切相关。

上海金融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资管新规”发布和落实,“刚性兑付”被打破,投资者对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提起诉讼,包括涉适当性义务纠纷、涉保底安排纠纷、涉清算义务纠纷、涉通道业务纠纷等;股票发行上市注册制全面推行后,欺诈发行纠纷成为重要的证券纠纷类型,其行为认定与责任形式均与传统虚假陈述案件存在区别;随着中介机构责任进一步压实,“追首恶”“惩帮凶”理念深入人心,涉诉主体范围进一步扩大;上市公司退市逐渐常态化后,投资者与退市公司的矛盾纠纷更为凸显,同时引发上市公司因不服退市决定向交易所提起诉讼等新类型纠纷。

进一步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

上海要建设成为国际金融中心,金融司法能否符合预期,一直备受关注。《通报》称,各方需进一步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强化风险警示和投资者教育,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筑牢资本市场稳健发展基石。

上海金融法院院长赵红表示, 立足我国基本国情,上海金融法院将持续聚焦公正与效率,不断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对金融司法的新期待和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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