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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通知

做好金融支持防汛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3-09-04 08:20

【实习记者 英草卓玛】近日,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金融支持防汛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加大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重点领域信贷投放、提升灾后恢复重建信贷服务效率、积极发挥保险风险分散功能、多渠道拓展灾后重建资金来源、全面提升灾区金融保障功能等五个方面提出要求。

在加大重点领域信贷投放方面,《通知》要求,加大对受灾情影响较大的重点区域各类信贷投放力度,加强道路通讯、水电燃气、水利项目等重点基础设施修缮重建的中长期信贷支持。《通知》强调,要做好灾后农业恢复生产金融服务。具体来看,金融机构要积极与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合作,着力满足农田排水清淤、灾毁田块重建、林木清理等农业生产设施修复资金需求。强化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支持,保障补植改种、恢复畜牧水产养殖过程中购买种子(苗)、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和作业服务等融资需求。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力度,助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高产稳产。此外,《通知》还要求,金融机构要积极对接受灾情影响的、有信贷需求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农业企业、养殖企业、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鼓励开发专项信贷产品,给予相应的利率和费率优惠,切实落实尽职免责制度。对承担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重点任务企业,要积极开展银企对接。

在提升灾后恢复重建信贷服务效率方面,《通知》指出,要保持对受灾群体信贷支持稳定性。对受灾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的借款主体,不盲目停贷、抽贷、断贷、压贷,鼓励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给予免收罚息、分期优惠支持。《通知》还指出,要推进受灾地区金融服务精准下沉,优化简化受灾客户信贷审批流程。对无法完成现场尽职调查的,可先采取线上、远程的方式予以办理。

在积极发挥保险风险分散功能方面,《通知》要求,各保险机构要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最大限度简化理赔流程和手续,开辟绿色通道,科学调配人力物力,切实做到能赔快赔、应赔尽赔、合理预赔。加大预赔付力度,主动靠前服务,着力提升低收入群体、农户、新市民、小微企业等的预赔付工作的倾斜力度。加强保险损失摸排统计,及时反映保险损失情况,为后续理赔服务提供支持。与此同时,《通知》要求,各保险机构要强化科技赋能,运用遥感信息、GPS定位、云计算等科技手段提升查勘定损、风险减量等保险服务的精准度、精细度;要夯实保险保障能力,进一步拓宽巨灾保险等业务覆盖面,提高应对重大灾害事件的能力,减少企业、居民、农户等因灾损失。

在多渠道拓展灾后重建资金来源方面,《通知》要求,加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等结构性货币政策精准滴灌作用,用好用足新增2350亿元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通知》强调,支持灾区企业利用债券市场募集资金,支持灾区企业在债券市场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支持灾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二级资本债券补充资本金,发行普通金融债券以及“三农”、小微等专项金融债券,扩大可贷资金来源。

《通知》提出,要发挥保险资金长周期优势,重点支持灾区交通物流、燃气电力、农田水利、公共服务恢复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优先满足灾后重建、生产恢复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支持保险资金以债券、股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优先投入灾区优质企业和重大项目,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灾后重建资金保障机制。

在全面提升灾区金融保障功能方面,《通知》指出,加强灾区现金流通、供应状况的监测分析,合理调配现金资源,着重做好群众生活和救灾所需现金供应。建立财库银协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国库资金划拨渠道安全便利的作用,全力保障抗灾救灾应急资金及时拨付。

据了解,下一步,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强与各方沟通协调,形成政策合力,做好督促落实,不断提升防汛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金融服务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