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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历史文化价值的发现者与守护者——记中共上海保险业地下党支部书记、“保联”学术部副部长吴越(四)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3-07-21 09:26

□林振荣

矢志不渝 危难显峥嵘

在全国停办国内保险业务的形势下,上海保险业究竟何去何从?该如何处理好地方与中央的关系?吴越代财政局党组起草报告,历时3个月,苦心斟酌,十多次易稿,拟就《关于本市国内保险业务的处理意见》上报中共上海市委。其主要精神为,企业财产强制保险、船舶强制保险改为自愿保险,并与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继续办理;简易人身保险和公民财产险等群众性业务继续维持;农业保险停办,改由公社自办;旅客意外伤害保险移交有关交通部门办理;原由财政局领导的保险公司将其业务移交人民银行接管和领导。

1960年1月,保险公司正式并入银行系统,对外保留保险公司名义,内部则为保险处、科、股。银行领导认为上海的保险经营有悠久历史和光荣传统,一时停不下来,所以暂为“维持”作为过渡,但“最终目标是停办”。虽经吴越多次申诉,说明保险不能停办的原因,但各级领导始终认为中央决定全国停办,上海理应执行维持——收缩——停办的方针。接着强调贯彻自愿政策,对财产保险不宣传、不展业、不派员办理续保,只发到期通知,愿者上门来办。对简易人身保险取消原由工厂企业每月在工资中代扣代交保险费的做法,改为必须由保户自己到保险公司或银行交费,无形中使许多财产险保户脱保,保户由于深感不便而大量失效或退保。尽管保险业快速萎缩,保险经营却一直没有停止,上海成为大陆仅有的一直延续经办国内保险业务的孤岛,创造了人民保险成长史的奇迹。1964年,上海国内保险业务的继续办理,对发展国民经济、稳定地方财政、安定群众生活起到积极作用。经全国财政会议介绍,天津、广州等地相关部门都派员来沪取经,多地随即先后恢复了国内保险业务。

图为吴越签发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南京东路办事处团体人身保险单”。

1962年3月,停办派又占了上风,但20世纪50年代签发的20年期、15年期、10年期简易人身保险单,多未满期,清算有一定难度。坚持派的吴越,根据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行长意见,几经易稿,煞费苦心地撰写了《关于停办本市国内保险业务的意见》,上报中共上海市委财贸政治部。上海的领导答复保险还是有作用、有需要的,仍应继续办理。濒临停办的上海国内保险业务重获生机。

1962年7月,保险业务职能从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储蓄保险处单列出来,进行组织架构整顿。上海市委派员充实保险处领导班子,原保险干部归队。同时,健全制度,恢复展业。吴越率领保险业务人员主动联系企业,加强服务,保险业务逐步回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