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文史> 加强金融道德规范建设

加强金融道德规范建设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3-07-07 09:36

□本报记者 方磊

金融企业在市场经营中,需要树立道德规范,形成从业者自我约束,并从外部法规制度上有相应制约,内外合一构建金融道德文化,最大程度防范金融市场的道德风险。

金融机构必须以道德文化为规范,没有道德文化的金融市场不仅破坏市场的和谐,同时也会使得整个社会金融秩序变得混乱。当利益的谋求者无法通过常规手段达到目的时,就有可能通过不法手段或规则漏洞获取利益。现代金融市场也是如此,投资者及机构如果一味追求自身利益,利用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和扰乱市场运行秩序的手段谋求超额回报,就会走向另一个极端。

毫无疑问,金融市场的基础是诚信。公信力也是金融企业的生存之本。金融活动本身就是信用活动的开展,现代商业信用、消费信用等都建立在借贷双方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需要以道德范畴的诚信作为交易基础。金融市场上,只有经营者相互坦诚、和谐相处,合作才能成功,才能创造出更多的财富。同时,互相尊重并互相扶持,也是构建良好金融市场秩序的必要条件。当道德文化深植于金融市场运行中,市场运行效率也将必然提高。

金融道德可以从内外两方面理解。一方面是个人思想层面需要有礼仪规范和羞耻之心,另一方面是社会层面的制度设立和奖罚设置,这两方面对金融市场道德文化建设均有实际指导意义。

个人的羞耻之心可以认为是市场参与者对不道德行为的羞耻感。要让意图违规的参与者用心中的道义来约束自身行为,以道德规范建设防范欺诈行为的发生,保障市场运行秩序。

在制度层面,需要明确金融市场的制度、条文、律令并加以遵守,公布违规行为奖惩办法并保证实施,设立相关礼制机构(监管机构)并持续完善相关制度,才能保证金融市场正常运行。如果法治体系不完善,就会加大金融市场道德风险的发生。所以,我们需要建立行之有效的法规与监管制度,从外部对金融市场的道德风险进行有效约束。

防范金融市场道德风险须从市场参与者的内心层面和社会层面共同构建金融道德文化,让羞愧之心的“软约束”和制度条文的“硬约束”协同发挥作用,抑制金融市场道德风险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