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保险要闻> 一江清水出新安

一江清水出新安

新安江流域综合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启动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3-06-09 08:59


□高丽红 本报实习记者 章丽铃

6月2日,在黄山银保监分局推动下,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徽州区同步启动新安江流域综合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将产生、排放影响新安江水质污染物的重点企业纳入强制投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并推出新安江流域综合环境污染责任其他险种,鼓励企业积极参保、愿保尽保。

输送洁净水,“新安江模式”获推广

“新安江是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践地和探索地。”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程烈光说,推出环境污染责任险,是黄山市实施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一系列项目的新尝试。

2012年至今,浙江、安徽两省连续开展三轮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新安江成为全国水质最好的河流之一,每年向千岛湖输送近70亿立方米洁净水。目前,“新安江模式”已推广到19个省份、15个跨省流域。

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深入推进,建设“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已被纳入《长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为落实《黄山市推动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建设2023年重点任务分工》,黄山银保监分局开展新安江流域综合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进一步健全新安江流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

签约仪式上,黄山银保监分局、歙县政府和黄山市新安江流域生态建设保护中心签订了《新安江流域绿色金融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三方在绿色政策指导、绿色信用体系建设、绿色信息资源共享、绿色信贷产品、绿色保险产品、绿色发展债券等方面开展多维度合作,共同建立长期、稳定、全面的绿色金融合作关系。

平安产险黄山中心支公司、人保财险黄山市分公司、太保产险黄山中心支公司等3家保险机构分别与18家环境污染风险企业签订合作协议,预计提供风险保障1100万元。目前,8家企业已完成投保,累计风险保障500万元。

“环境污染责任险就像车险一样,虽然我们不希望出险,但买了就多一份安心。”歙县新安江游船公司董事长王德华认为,参保后,一方面可以增强企业环保意识,为企业防灾防损和有序发展增加一道“保险杠”;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提供的环境风险预警、评估和排查等防控服务,提高企业环境污染风险防控能力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能力。

新安江穿黄山市屯溪区而过。樊成柱/摄

守护一江清流,不断丰富绿色金融

近年来,黄山银保监分局致力守护新安江一江清水,不断创新绿色金融和绿色保险产品,拓宽融资抵质押物范围和绿色保险覆盖范围。2023年一季度,辖内绿色信贷余额213.86亿元,同比增长71.79%,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53.37个百分点;绿色保险业务实现保费收入2210.51万元。保险机构为生态环境、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产业提供83.17亿元风险保障。

本次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是黄山市首次将保险工具运用到新安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黄山银保监分局二级调研员胡尔来介绍,这一举措至少具有三大意义:

一是有效解决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企业将环境污染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在发生污染事故后,对第三者的经济损失赔偿和生态修复费用可以获得8年赔款,既维护了受害者利益,也保证了企业稳定经营,同时减轻地方政府财政负担,保障社会安定。

二是有效督促投保企业整改风险,降低事故发生概率。企业投保后,保险公司运用“保险+服务”模式服务投保企业,联合第三方公司对投保企业进行“体检”,督促企业排除生产经营风险。同时,保险公司发挥风险管理优势,聚焦风险减量,降低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概率,有效保障新安江流域生态环境。

三是有效提升企业环保意识。保险公司通过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约束力,推动企业加强风险管理。

据悉,黄山银保监分局将进一步拓宽新安江流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渠道,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费率合理、赔付及时、运行规范的新安江流域综合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在新安江流域综合环境保护的社会管理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