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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开创陇原银行保险监管新局面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3-03-23 07:25

□甘肃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 周光宇

甘肃金融事业在陇原大地红色血脉滋养下有着光荣的传统,红色金融精神激励了一代代陇原金融工作者,“严”的精神、“实”的作风与“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甘肃精神交相辉映,贯穿于整个甘肃金融事业发展历程。

进入新时代,作为地区金融稳定维护者的陇原金融监管人,更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恪守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把监管工作提升到国家安全战略高度抓落实,以实际行动和监管成效践行“两个维护”,努力开创甘肃银行保险监管工作的新局面,不断推动甘肃银行业保险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党的领导是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做好金融监管工作的最大政治优势。陇原金融有着深厚的红色根基,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在一代代陇原金融人的不懈努力下,陇原金融经历了从无到有、由小及大、由弱到强、由封闭到开放的历史性转变,为中国金融事业在西部地区走出一条特色化发展道路进行了认真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拓宽了发展视野。

在新时代新征程的前进道路上,甘肃银保监局继承和发扬红色金融精神,在监管工作中始终把党的领导放在首位,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守政治机关定位,扎实做好监管引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银保监会、甘肃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要求,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不断增强。坚持以地方法人银行保险机构为主体,推动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融入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实践,以“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促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实现全省银行保险机构党组织能建快建、应建尽建、应管尽管。截至2022年末,甘肃银行业、保险业资产规模分别达到3.65万亿元、1456亿元,是十年前的2.68倍、3.66倍。

持之以恒加强政治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毫不动摇地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走向“严紧硬”。深入开展基层党建“五提升”活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银行保险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大日常监督执纪,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和履职监督,不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以强监督确保监管政策落实落细落地执行。始终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盯紧隐形变异新动向,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保持对金融系统反腐形势的清醒认识,持续推进清廉金融文化建设,严肃查处金融风险背后的违纪违法行为,做到风险处置与金融反腐同步,一体推进“三不腐”。强化政治规矩和纪律作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树牢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坚决在法纪之下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擦亮清廉监管底色。

坚持深耕厚植,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我们紧贴甘肃省情实际,努力探索构建金融支持甘肃实体经济发展的有效路径,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回归本源,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下主动识变、主动应变、主动求变,不断优化金融体系结构,强化金融服务功能,找准金融服务定位,把金融资源更多地配置到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2022年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总额2.54万亿元,是十年前的3.54倍;保险机构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493亿元,是十年前的3.11倍;赔款与给付支出159亿元,是十年前的3.30倍;保险深度提升至4.40%,保险密度提高至1971元。累计引进险资1000多亿元,“险资入甘”连续多年突破百亿元。在新时代新征程的前进道路上,我们坚定不移服务实体,围绕甘肃构建“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推进实施金融“四大工程”,做好国家制造业基地、兰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兰州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的金融服务;加强对河西走廊经济带清洁能源、新材料和特色高效农业、陇东南经济带综合能源和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黄河上游生态功能带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持续加强信贷供给、优化信贷结构、提升金融服务有效性,有力保障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融资需求,为甘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倾注更多金融活水。

坚守金融工作人民性,深刻践行群众路线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站稳人民立场作为监管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顺应时势变化和人民需求,推动党中央各项惠民富民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加强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用好“陇信通”“信易贷”和“甘肃智慧金融平台”等信息平台,提高信贷覆盖面、可得性和便利度。构建监管消保条线、行业消保服务平台、机构消保前沿“三位一体”工作格局,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针对人民群众对健康、养老、安全保障等领域实际需求,丰富产品供给,提供专业化、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推动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稳步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确保“应贷尽贷”“贷尽其用”。2022年末,全省小微企业贷款总额7141.64亿元,是十年前的4.01倍;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实现“两增”目标,融资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47bp,近三年累计下降118bp,为有统计以来历史最低。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实现全覆盖,涉农贷款余额7494.40亿元,是十年前的2.85倍;累计投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821.93亿元,支持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181.44万户,余额和新发放额均列全国第一。农业保险品种达到104个,受益农户146.80万户次。大病保险参保人数2210.50万人。

强化重点风险监测治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我们坚持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重点单体机构风险化解处置工作稳步有序推进,高风险农合机构风险处置进程提速,省联社改革进入实质性阶段。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强化风险形势分析预判,抓紧抓细抓实各类风险防控,全力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在全省金融风险防控“1+3+N”政策和责任体系下,稳步推进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改革化险,做好“减量改革”文章。加强保险、信托、金融租赁等“双总部”机构异地办公、异地展业行为监管。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紧抓公司治理“牛鼻子”,持续开展股东股权关联交易常态化整治,严格关联交易管理,督促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在高质量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增强内生增长动力和核心竞争力,切实转向高质量发展。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坚持从政治上看监管,坚守“监管姓监”定位,努力培育“恪尽职守、敢于监管、精于监管、严格问责”的监管精神,把严监管、强监管理念贯穿监管工作始终,形成“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的严肃监管氛围。以维护金融安全、防范金融风险为第一要务,准确把握严监管与促发展之间的辩证关系,站稳监管立场、坚持监管原则、守住监管底线,真监管、实监管、细监管,在中小银行改革化险、健全重大风险处置机制、加强改革成效后评估等方面出实招、谋实效。鼓励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加强能力建设,保持斗争精神,充分发挥监管探头作用、检查利剑作用、数据治理作用,对逾越法律法规底线的机构和人员敢于“亮剑”,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治理行业乱象,2022年处罚银行保险机构82家次,持续释放强监管、严监管信号。

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要强化审慎监管、依法监管、依法行政,加强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强化科技运用,提升科技工具在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中的应用深度与广度。加强对金融法律法规、监管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知宏观、识微观、懂法律、会监管的业务素养和履职本领,保持对经济金融形势的敏感性,精准打击机构违规行为,守护好广大人民群众“钱袋子”,努力当好让党和人民放心的金融“守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