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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周燕芳:明确长期持有型的养老社区税费优惠政策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3-03-03 10:24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记者 房文彬】

早在2019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就出台政策,对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给予税费优惠等系列支持,但保险公司兴建的养老社区是否适用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尚不明确。

今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全国人大代表、太平洋医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燕芳建议由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出具相关说明,明确长期持有型的养老社区等机构养老适用《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提出的税费优惠政策。

《公告》提出,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以及机构自有或其通过多种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房产、土地,可享受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该政策的出台,直接提振了养老行业的信心,最终受惠的是广大老年群体。

长期持有型的养老社区是指具有住宿、餐饮、文娱、健身等生活照料功能,通常还可提供康复护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由保险机构等法人单位长期持有(至少15年以上),并只有1个或至多3个产证,特别是住宿单元不作拆零销售的社区物业。

周燕芳表示,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对于长期持有型的养老社区等机构养老这一新兴事物是否适用,地方财税部门尚未形成统一认识。一般认为,《公告》规定的“社区养老服务是指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养老社区是完全符合的。但对于《公告》所称“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包括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有的地方简单理解为“居民委员会辖区”,从而将养老社区排除在外。

在我国部分地区,政府和民间也承认,养老社区是一种新兴的社区形态。因为养老社区具备了构成社区的5个基本要素,即:一定数量的社区人口(成熟的大型养老社区居民达一两千人,规模超过农村社区)、一定范围的地域空间、一定类型的社区活动、一定规模的社区设施、一定特征的社区文化。可以预见,在人口老龄化和消费升级两大趋势的推动下,此类社区还将持续不断地增长。

因此,周燕芳建议,为降低养老社区建设和运营成本,增加养老服务消费和养老社区投资,加速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时支持长期持有型的养老社区等机构养老的持续经营与发展,可持续地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此外,她希望由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出具相关说明,明确长期持有型的养老社区等机构养老适用《公告》提出的税费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