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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霁松:提高企业年金的覆盖率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2-12-25 15:15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实习记者 杨雨萌】

12月23日,在《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22》发布式暨“账户养老金与财富积累”研讨会上,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副会长、人社部基金监督局原局长唐霁松表示,要吸引中小企业建立年金计划,提高企业年金的覆盖率,同时发展个人养老金,实现更多的养老积累。

唐霁松介绍,截至2022年9月,企业年金的覆盖人员实际上仅相当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的7%。进行企业年金政策调整,通过政策撬动单位缴费是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的一个有力途径。

一是建立简易年金计划,简化企业年金方案报备等审批流程,降低企业建立年金计划的准入门槛和管理费用,在促进企业年金市场管理机构规模扩大的同时,进一步调动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活力。

二是完善加入机制,要探索企业年金从自愿到半强制的实施路径,有条件的应实施自动加入机制,逐步实现企业年金普惠性。

关于个人养老金的实施,唐霁松提出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讲好贴近百姓的家常话,深入浅出地进行投资引导教育。

第二,要加强监管,提高安全性。

第三,要创新服务方式。在建立健全统一的个人养老金信息平台基础上,为参加人提供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税收优惠额度管理、信息查询服务,并做好数据维护。

第四,探索新的政策突破。养老保险第二、第三支柱在制度上实际上是具备相互打通的可能性,要鼓励在政策层面、运营层面、服务层面进行探索,实现第二、第三支柱的联动,也为职工在支柱间的转换留出空间。

同时,唐唐霁松表示,要鼓励多元参与,筑牢社保基金安全的底线。培养共建共治共享的全民参与的理念,形成全社会联动监督的机制,一是要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内控制度的建设;二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规范宣传教育;三是要利用第三方独立专业的外部审计,聘请专业人员协助开展检查。

唐霁松还表示,我国第一支柱的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方面还存在着缴费年限与领取年限不平衡、养老金计发月数与平均余命延长等突出矛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已经明确提出要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修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月数等,应抓紧在政策窗口期综合施策推进工作,加强引导和宣传,尽快启动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