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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养老保险司综合处处长刘卫:

探索推动二、三支柱发展的有效举措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2-12-23 12:53

刘卫:

主持人、各位领导、专家,大家上午好!

我是人社部养老保险司综合处的刘卫,非常荣幸能够参加这次研讨会。

刚才听了各位领导、专家学者的发言深有启发,下面结合我自己的实际工作,汇报自己一点粗浅的认识和思考。

我们国家养老保险体系三支柱都有个人账户的设计,但是这三个个人账户的定位和功能还是有些不同的。

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是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已经定型并逐步完善,由政府主导负责运行,其中职工个人缴费的8%体现个人的养老责任,全部计入到个人账户。退休的时候按照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发放完毕以后由基金来承担,国家承担长寿的风险。这一点也已经深入人心。

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中的个人养老金二者都是补充养老保险制度,都是在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为满足不同群体对更高品质老年生活的需求,提早进行财富积累的两项制度性的安排。企业年金制度是从2004年建立实施,2017年做了修订完善,它是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自主建立的,采取信托模式进行管理。具体操作过程中,账户管理人要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年金的个人账户是一个记账账户,实际资金是由市场金融机构在投资运营,职工只有在离职、调动的时候个人账户的资金才能在不同计划之间转移。职工也只有达到退休等领取条件以后,管理人才按照职工选定的领取金额和领取方式把相应的资金支付到职工个人指定的资金账户上,这个银行账户一般是指职工的工资卡或者是社保卡,领完为止。这是企业年金的个人账户的特征,是记账账户。

个人认为企业年金信托管理的模式有两个有点:一是用人单位代表委托人在与年金管理机构的溢价中容易占有优势,对机构投资的监督或者说是督促比较到位,有利于争取比较好的投资收益。二是企业年金四方管理人共同负责的管理模式安全性比较强,投资范围也比较符合养老金的属性和要求,整体运行也比较稳健,所以很多参与企业年金的企业职工对这个好感非常深。

个人养老金制度是补齐了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短板,今年11月25日在36个城市先行启动实施,个人养老金是由个人自愿参加,采取个人账户的模式。它是有两个在参加的时候就要建立的账户:一个是在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立的个人养老金账户,这个账户本人唯一,它主要用于记录个人参加这个制度的全流程信息,提供查询服务,包括一些核验的服务,这个账户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度。另一个账户是参加人在商业银行开立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缴费购买金融产品、归集收益等等,这两个账户分别为一一对应。需要说明的一点,资金账户是封闭运行的,参加人只有达到领取养老金等条件才能从这个账户里提取资金,切实保障补充养老功能。

个人养老金采取账户制,除了能够直观体现它的私有属性外,也有两个比较显著的特点:一是方便参加人的操作,体现在入口比较便捷,可以实现缴费就能享受税收优惠。老百姓往资金账户里交的钱,通过商业银行汇总到个人养老金信息平台,再共享给税务部门,参加人就可以直接通过税务系统实现个税的抵扣,比较方便。另外就是参加人购买各类的金融产品都要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完成,而不需要再绑定多个资金账户,这也比较方便。二是个人养老金的账户制能够切实实现补充养老的功能,也就是说,达到基本养老金领取的条件才能领取个人养老金,这样的话也可以管住出口。

从11月25日启动实施以来,在各参与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的大力推动下,目前个人养老金的账户开户已经有1000多万人,开端总体良好。

这是简要介绍了三个支柱个人账户的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都非常重视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建设情况,明确提出过要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包括学界、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二、三支柱也都很重视,意见建议也比较多。比如增强企业年金的强制性,实施自动加入机制。再比如提高个人养老金的缴费上限,打通二、三支柱等等。前面各位领导提到打通二、三支柱的建议还比较多,认为二者都采取个人账户的,都具有私有属性,存在打通的基础,打通以后,可以实现以二补三,促进第三支柱较快发展。国外也有相应的做法。

刚才在介绍基本情况的时候我也说到了,虽然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都采取个人账户的方式,但是二者之间还是有差异的。企业年金里的个人账户是记账账户,只有转移的时候才能从计划到计划,而且没有让个人通过开通资金账户来承接这部分资金,这样可以避免资金的流出,起不到补充养老的作用。而个人养老金除了有记账和核验功能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起步的时候还有资金账户,用于归集缴费、收益、享受税有、购买金融产品,资金账户是可以在不同银行开立,以及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转换的。

学习国外的经验我认为还是需要立足我们的国情,研究二、三支柱打通要论证好两个问题:

一是打通要解决什么问题。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这两个制度各有各的定位和功能,制度模式和运行机制也不尽相同,是不一样的补充养老渠道,二者并不矛盾。相比起来,特别是对于金融知识不太丰富、投资能力不太强的大多数职工来说,有诸多管理人负责的企业年金似乎更加稳健一些,也更省心一些,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企业,特别是央企也向我们反映,有的职工就想个人多交一些企业年金问行不行,说明职工对企业年金也是非常信任的。如果不加条件地允许企业年金转移到个人养老金,那么就会出现一种情况,就是个人面对琳琅满目的金融产品挑花了眼,如果出现了亏损,反而不利于保护职工的养老权益,特别是投资能力比较弱的。从另外一个角度说,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不是二选一,职工完全可以既参加企业年金又参加个人养老金,如果说是为了发展第三支柱,刻意转移第二支柱的基金,我个人认为道理上不太能说得通的。

二是如果打通需要什么条件。上面说的不是绝对不能打通,目前一些职工在离职以后由于新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原企业年金的个人账户其中的资产只能作为保留账户多年动不了,也无法个人投资,是一种损失。此类情况可以研究考虑允许其转入到本人的个人养老金账户,由个人来投资。当然,除了二转三,三转二是不是也要同时考虑。具体从操作层面看,这个事情还很复杂,因为制度的运行模式不同,转移的时候还需要对转移信息进行多角度的核验,包括各自的政策符合的合规性,账户资金校验,有多少享受税优、有多少没享受,要确保合规性。目前企业年金数据是散落在各管理人,如果靠每个年金计划跟个人养老金信息系统对接实现转移不太现实,效率也低。这就需要考虑是否要建立统一的第二支柱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这样既有利于二支柱信息集中统一管理,便于同一支柱内比如都是企业年金内,或者不同年金制度间比如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转移,不同计划间转移,都可以实现,同时也有利于二、三支柱的打通。这是具体操作层面。从更高层面说,还有利于为老百姓提供三个支柱的综合服务,现在第一支柱、第三支柱都有了全国统一的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第二支柱还是一个缺项,如果能够补齐的话,三个支柱都可以提供老百姓一张社保卡就能查清楚自己三个支柱养老权益,也便于个人能够提前规划自己的养老安排,进行提早的养老财富的积累。国家也能够掌握三个支柱的具体情况,有的放矢地推动三个支柱的协调发展。

下一步我们打算积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结合实际,探索推动二、三支柱发展的有效举措。从市场角度而言,金融机构也应该立足二、三支柱个人账户的私有属性和特点,加强相关政策的宣传,加强资本市场的培育,开发有吸引力的金融产品,提高服务水平,引导有条件的群众积极参加。

以上发言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和专家批评指正。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