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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观察:不断完善长护险制度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2-12-01 09:53

□记者 王方琪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国家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制度安排。2016年国家统一启动试点,截至2022年6月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覆盖49个城市、1.45亿人,累计有178万人享受待遇。

南通市是江苏省最早实施老人长护险的试点城市,2015年在全国率先探索长护险制度。之后,国家批准的15个试点城市都相继到南通学习经验。如皋市是南通市试点长护险的第一家县级市,当地设置了长护险定点护理院。记者了解到,当地有的护理院,“带”险入住老人已占到九成左右。

如皋市只是长护险试点的城市之一。不可否认,长护险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我国地区间经济社会条件差异较大,所以制度建设采取先组织试点、总结经验后再扩大试点,稳步开展制度建设的改革路径。

从全国试点的情况看,长护险制度发展基本上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参保从职工人群起步,逐步覆盖全民。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从制度公平性出发,长远看要覆盖全体居民。考虑地区间客观差异,试点阶段从职工人群起步,明确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至城乡居民。目前,已有22个试点城市实现全民覆盖。

二是健全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明确职工人群由单位和个人1∶1分担的原则性要求,有条件的地方探索通过财政等其他筹资渠道,对特殊困难退休职工缴费给予适当资助。试点中,覆盖城乡居民的试点城市基于职工筹资原则,合理确定个人、财政、医保基金的筹资占比,大多数试点城市明确了个人的缴费义务,并研究出台了财政补助政策。

三是要完善失能等级评估标准体系。2021年7月,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家医保局会同民政部研究出台了《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2022年1月,又配套出台了《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操作指南》,指导地方实施《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研究与失能等级评估标准相配套的护理需求认定、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和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试行办法,建立失能等级、护理服务项目与待遇支付间的关联,实现精准支付,最大限度发挥基金购买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