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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史探微】海通证券与交通银行(下)

——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一个生动注脚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2-11-18 09:36

□毛志辉

鉴于国债组合凭证兑付在即,此事涉及社会安全和海通公司乃至交通银行的对外信誉,交通银行内部经紧急研究后,迅速提出了解决方法:由交通银行拆借海通证券6亿元,其中,两个月期限1亿元,三个月期限2亿元,四个月期限3亿元,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确定,所有资金于1996年1月4日前到位;由海通证券自行筹集资金1.6亿元;海通证券加快清欠速度和力度,争取提前归还所借资金。这笔资金拆借,有效解决了海通证券的燃眉之急,也进一步提升了海通证券的社会信誉。

业务联动

海通证券作为交通银行的子公司,在多年的发展中,与交通银行在业务上密切联动,相得益彰。一方面,海通证券依托交通银行,以较强的融资功能为强大后盾,在激烈的同业竞争中发挥交通银行在客户、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借助交通银行的配合与支持大力开拓市场、争取客户、发展业务;另一方面,交通银行也借助海通证券的渠道,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在业务上互为依托、协调动作。双方在重庆长江大桥项目上的合作,就是一个成功范例。

1997年,海通证券通过交通银行总行与重庆分行联动,为重庆长江大桥的建设提供8亿元人民币贷款,以此争取到由海通独家代理发行“重庆路桥”A股股票的业务。“重庆路桥”是重庆乃至全国交通行业的第一个上市公司,其发行成功引发了社会极大的关注。在这一业务中,海通证券获得了承销手续费的同时,重庆分行作为指定收款银行,仅此一笔就吸收了60多亿元的申购资金,并获得了永久代收车辆过桥费的业务,可谓皆大欢喜。此外,该长江大桥又为交通银行的另一家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争取了建设工程保险业务和财产险投保业务。

别离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在金融业分业监管、分业管理框架日趋明朗的背景下,交通银行和海通证券的“脱钩”问题开始提上日程。

脱钩前的1998年,海通证券在全国46个大中城市设立了89家分支机构,从业人员2200多人,业务覆盖一级市场发行业务(在1997年全国券商中排名第六)、二级市场代理业务(至1998年8月底,股民保证金存款余额达80多亿元,股民开户数达80多万户,沪深两市交易额市场占有率分别为7.34%和3.5%,在全国券商中排名第二和第七)、国债业务(是第一批国债一级自营商)、国际业务、基金业务等。在海通的10亿元股本总额中,交通银行拥有6.11亿股。至1998年6月末,海通证券资产总额达125.82亿元,负债总额为109.5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6.32亿元。1997年,海通证券实现利润4.39亿元。由于历年来一直保持较好的经营业绩,而且在国内外已经建立了良好的信誉,除了已经形成的无形资产外,海通证券的股份所享有的权益已经大大超过其发行价格,实现了资产的增值。

1998年9月以后,中央金融工委、中国人民银行多次召集各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研究部署金融机构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工作。

11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党政机关必须在1998年底以前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完全脱钩,不再直接管理企业。11月25日,人民银行下发《关于金融机构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要求包括各政策性银行、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交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在1998年底以前与所办各类经济实体彻底脱钩。

最初,交通银行向中央党政机关金融类企业脱钩工作小组提出,建议采取由财政部收购的办法,以保持财政部对交行现有投资不减少,保证交通银行能够继续正常运营;如财政部收购资金上有困难,建议由财政部发行特种国债,解决海通的资本金问题。但这一方案并未被采纳。1999年2月,财政部下发《关于交通银行投资金融类企业股权处置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债字﹝1999﹞51号),提出海通证券的转让要按照账面权益价值实行一次性有偿转让,并建议将股权转让给上海市大型国有企业。根据财政部要求,交通银行选择了上海市政府作为脱钩企业的转让对象。3月,上海市政府原则同意接收海通证券。

1999年5月13日,交通银行行长王明权主持召开海通证券脱钩转让问题会议。王明权通报了前阶段与上海市政府就转让问题商定的三条原则:海通证券和太平洋保险两公司的净资产也就是股本加权益共计25.1亿元;太平洋保险、海通证券的转让必须将1998年红利分配后按账面余额进行转让,净资产减股本部分按30%计算;海通证券转让后资金必须按期到位。海通证券负责人表示,“一定要维持交行与海通的关系,成为每一届领导的战略措施,海通存款必须继续存在交行,并开展业务合作,也希望交行尽可能在各个方面支持海通开展工作,以利于双方共同发展。”会上,还对海通证券改制时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作了讨论,决定对原海通证券改制移交时形成交行挂账的5亿元左右债务,交行承担6000万元,其余由海通证券承担,可分期归还本息。

对所有交行人而言,海通证券的“脱钩”都是一份沉重的记忆,它意味了一个刚刚培育成才的孩子就此远走高飞。当时交通银行对海通的投资有着较好的收益,属于优质资产,但交通银行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在中央金融工委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与上海市政府协商联系,认真落实海通证券脱钩转让的各项具体事宜。为了尽快实现转让,交通银行与上海市政府友好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1998年末交通银行对海通证券的实际投资额以及相关权益的30%,放弃了1998年末相关权益的70%以及交通银行投资额在1999年度经营中的全部相关权益。

1999年8月28日,交通银行与上海市政府正式签订协议,将海通证券、太平洋保险以18.65亿元的价格转让,海通证券从此与交通银行“脱钩”。

“脱钩”后,在党的领导下,交通银行与海通证券持续深化改革,深耕细作、行稳致远,都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下)

(作者单位:交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