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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的积极之举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2-11-07 07:49

□董克用 施文凯

11月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个人养老金参加流程、信息报送和管理、资金账户管理、机构与产品管理、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这是继202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发布以来,首次全面阐述个人养老金制度具体执行政策的文件,对于加强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规范个人养老金运作流程、推动个人养老金落地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明确制度运作流程,便于个人参加操作。《实施办法》明确了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的参加渠道、账户开立、资金账户选择、缴费额度上限、缴费方式、领取方式和涉税业务等具体运作流程,为参加人提供规范便利的操作流程,有利于优化参加服务体验。

第二,明确账户管理规范,保障制度平稳运行。《实施办法》明确了资金账户开立渠道、账户性质、账户业务、资金管理等账户管理规范,在确保资金账户唯一性原则基础上助力个人养老金制度平稳运行。

第三,明确产品管理原则,营造良好金融生态。《实施办法》明确个人养老金产品应当具备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等基本特征,鼓励养老金融产品实现多元化,同时也提出销售机构要遵守“销售适当性”原则,禁止误导参加人购买超出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

第四,明确参与各方职责,推动多方共同治理。《实施办法》明确了涉及个人养老金运行的人社、财政、税务、金融监管部门等各参与部门的职责,理顺了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金融行业平台、参与金融机构和相关政府部门等之间的业务对接,通过理顺部门职责和加强平台建设推动多方有效治理。

同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也陆续发布个人养老金制度相关文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个人养老金采取EET税收优惠模式,对参加人按照每年12000元的限额标准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环节实际税负由7.5%降为3%。目前,3%的税率已是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适用的最低税率。大幅降低领取阶段实际税率有助于调动参加积极性、扩大制度覆盖面。

金融监管部门也在积极推动相关制度建设。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就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信息报送、监督管理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发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对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业务的各类市场机构及其展业行为予以明确规范。

从《实施办法》中可以看出,个人养老金制度运行的重要中枢是在人社部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开立的个人养老金账户,以及在商业银行开立或指定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两个账户都具有唯一性特征,从而确保制度安全平稳运行。当前,符合规定的各类金融机构可以提供符合规定的各类养老金融产品,包括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除此之外,商业银行独具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业务在个人养老金中具有重要作用。

结合《实施办法》和《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对商业银行资金账户业务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在业务开办方面,商业银行拥有开办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业务,使其成为个人养老金的重要中枢。参加人可以选择一家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指定。

第二,在账户性质方面,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作为特殊专用资金账户,参照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项下Ⅱ类户进行管理。资金账户具有唯一性,参加人只能选择一家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确定一个资金账户,商业银行只能为同一参加人开立一个资金账户。

第三,在账户运行方面,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个人养老金产品交易所涉及的资金往来,除另有规定外必须从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发起,并返回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第四,在产品管理方面,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未进行投资的资金按照商业银行与个人约定的存款利率及计息方式计算利息。

第五,在协同监管方面,商业银行需要及时将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相关信息报送至信息平台;发现个人养老金实施中存在违规行为、相关风险或者其他问题的,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并依规采取措施。

第六,在服务提供方面,提供资金账户开立或指定、注销、变更服务,个人养老金缴费和领取服务,缴费和交易的资金划转服务,信息管理服务和信息查询服务等,并提出商业银行对资金账户免收费用。

建立和发展个人养老金制度是完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积极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重要战略举措。《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的出台标志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实施进入加速期和冲刺期,未来需要密切关注和持续跟踪制度运行,不断优化和完善政策设计,加强养老金融教育,防范养老金融风险,营造良好的养老金融生态,促使个人养老金在夯实社会养老财富储备、提高老年群体生活福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董克用系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教授,施文凯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