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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波动 企业年金受托人需更好履责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2-09-26 10:33

□吴鑫

今年以来,资本市场迎来剧烈波动。一季度市场不断超预期下行;尽管二季度以来,受益于稳增长政策的推动,煤炭、光伏、新能源等板块出现结构性反弹,但截至8月底,上证指数仍以-12.02%收官。而由此带来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普遍不佳,截至8月底整体收益-1.07%,负收益的投资组合数量占比68.71%,其中收益率低于-2%的投资组合超过23.26%。这不仅给受益人投管人带来直接的利益损失,也给受托人带来很大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更好地履行受托人职责,协调各方更好地为委托人、受益人服务成为受托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做好这些工作,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做好投管人的督导。维护委托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年金计划的收益水平是受托人最根本的职责,也是其价值的所在。应时刻关注投管人的投资收益率变化,在收益率持续下滑时应搞清产生问题的原因,对由于投管人主观原因、专业知识判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沟通和警示,防止错误的延续和扩大,而对于市场剧烈波动或者费用提取造成的阶段性困难,应沉着面对,密切关注。

二是做好与投资人及委托人的沟通。在行情出现大幅下滑时,面对委托人的恐慌和压力,受托人应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素养和定力,及时和投管人沟通对市场的看法和自身投资策略的问题,并尽快向委托人报告沟通情况,安抚委托人情绪,取得委托人的支持和信任。

三是为客户提供更好的增值服务。通过向委托人、受益人提供更多更好的增值服务巩固委托代理关系,包括向客户提供个人投资选择权、研究报告等,通过这些服务,一方面可以进一步帮助客户树立科学的投资理念,另一方面可以使得客户通过行使部分投资权限或模拟投资体会到资本市场投资的难度和风险。

四是进一步优化考核管理办法。考核办法除应遵循公平、公正、效率和安全的原则,应加强对合理、长期和风险的关注,引导委托人与受益人关注长期收益、组合波动率和偏差以及投资风险大小等,避免单纯以收益率高低作为唯一结果去评估委托人和投管人的价值。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利用季度排名累计替代年度排名以降低短期收益的影响,以账户收益与市场整体收益的标准差来评估投管人的可靠与稳定等。

(作者单位: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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