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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驳旧影】苏区、抗日根据地及解放区粮票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2-09-23 08:11

□彭远汉 方永红

粮票,是我国在特定经济时期印制和发放的购粮用粮凭证。它既是一种实际应用的有价证券,又是一个时代政治、经济、文化的体现,也是具有时代特色的特殊元素。可中央苏区和抗日根据地及解放区印制、发行和使用的粮票,既是珍贵的红色史料,又是革命传统教育的好题材。

苏区粮票

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在瑞金成立,国民党反动派加紧对苏区实行严密的经济封锁,特别是加强了对粮食的封锁,使新生的“苏维埃政府”和红军的基本生存受到极大威胁。“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为此,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从1933年起,在坚持群众自愿自觉、不强行摊派的原则下,先后开展了三次借谷运动,并当场出具《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借谷票》,也称“红军粮票”。

红军粮票面额主要有10斤、20斤、50斤、100斤、500斤、1000斤等几种,票面上方印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借谷票”和数量等字样,中间绘有持枪的红军战士,下面书写着“此票专为一九三x年向群众借谷充足红军给养之用”。红军粮票既有由时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兼财政部部长邓子恢签发的,也有由时任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粮食人民委员(粮食部长)陈潭秋签发的,还有由毛泽东和张闻天签发的。

抗日根据地粮票

抗战爆发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国19个抗日根据地,为保证八路军和新四军的给养及根据地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各抗日根据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建立抗日民主政权的同时也建立了相关粮站,相继印发了辖区饭票(即“抗日根据地粮票”),为部队筹集、储藏粮食,并进行粮食加工和供应等。

比如浙东是全国19个抗日根据地之一。抗日战争时期,浙江敌后临时行政委员会印发的粮票,是供敌后新四军向根据地群众借粮的凭证。当时,部队和党政机关凭粮票可向粮站提取大米,或向就近村交换粮食。村民可凭换进的粮票和饭票,向当地粮站结算领取粮食和现金。下图粮票是由新四军浙东游击纵队金肖支队诸暨办事处1945年4月印制的十四两正面图案。其背后除盖有印制部门的印章外,还对粮票的使用方法、范围及预防冒印等作出了解释。

解放区粮票

抗日战争胜利后,内战再次爆发,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解放区比国民党统治区要艰苦得多。为了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在那炮火连天的战争年代,解放区政府机关和官兵实行粮食供给制,解放区的粮票发行与分类管理更加细致、周到和严密,这不但是解放战争时期革命军队在人民群众大力支持下浴血奋战的历史见证,而且具有重要的纪念意义和收藏价值。

如上图晋察冀边区冀中区印发的十二两小米公粮票,也叫“解放区粮票”,长7.6厘米,宽 5.4厘米,是在当时的解放战争环境下,采用高密度网格机制纸,质地洁白,柔软坚韧,大型正规石印版印制,文字清晰明确,印章发色自然。其正面印有“晋察冀边区冀中区公粮票”、中间竖印“小米拾贰两”、两旁分别书有“限三十五年九月份有效”“只在本地区使用”字样,下面落款为“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冀中行署印”,并盖有红色的四方印章,由此可见该票在当时的重视程度。

(作者系江西省景德镇市新四军研究会特聘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