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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党的领导 推进各方协同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包祖明:持续提升地方金融机构公司治理质效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2-08-08 08:19

□浙江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包祖明

在银保监会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浙江银保监局充分发挥监管作用,持续推动压实各方责任,加强党的领导,提升治理效能,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契机破解风险背后的深层次矛盾,以大数据手段查找隐蔽问题、清除风险隐患,辖内银行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科学性、稳健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升,服务金融薄弱领域的意愿和能力明显增强。

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是保证公司治理方向正确的前提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金融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指明了金融改革发展的方向,为做好公司治理监管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浙江银保监局将促进金融与经济良性循环发展作为公司治理改革的本质要求,推动辖内地方法人机构强化党的领导,将服务实体经济嵌入治理体系全流程,着力提升对重点人群和薄弱领域的金融服务质效。

一是毫不动摇地巩固加强党的领导。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法人机构的历史经验教训表明,有没有真正坚持党的领导、有没有真正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是治理体系完善与否的关键因素。浙江银保监局推动属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所辖法人机构党建引领作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辖内绝大部分地方法人机构均已形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实现党建工作各项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并将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营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其中,国有背景城商行领导班子均作了优化,纪检监察机构全部调整为派驻制;民营背景城商行设立党建专职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工作正加快推进。

二是毫不动摇地服务金融薄弱领域。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是提振经济的关键变量,对经济提质增效具有重要作用。浙江银保监局指导地方法人机构认真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建立“连续贷+灵活贷”机制,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持续推进减费让利和延期还本付息,充分利用自身差异化优势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企业和特色行业的支持力度,助力浙江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2021年以来,辖内城商行新设支行90%以上为小微支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占比超过三分之一;浙江农商行全力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省建设,存款和贷款合计规模总量居全国农信首位。

三是毫不动摇地支持服务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浙江银保监局积极引导地方法人机构切实彰显政治担当,聚焦当前金融服务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建立共同富裕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形成重点工作、重大改革和重点任务清单,推动建立与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相适应的体制机制,着力缩小“三大差距”,促进“扩中提低”,引导金融资源向薄弱环节倾斜。力争到2025年,全辖贷款余额超19万亿元,其中涉农贷款超6万亿元,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超3.8万亿元;保险深度达5.7%以上,保险密度达6800元以上。

推动落实属地责任,是促进地方法人机构改革向好的基础

地方法人机构“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存在较强的风险外溢性,需进一步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属地责任,从治理层面推动地方法人机构提质增效,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范,营造良好金融生态。

一是形成高效协同、有效作为的工作机制。在协同省级相关部门建立财政金融风险处置工作机制、地方法人银行风险防控处置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浙江银保监局进一步健全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报告机制,充分反映机构经营情况、治理领域重点问题和重大风险情况,促请地方党委和政府主动作为,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优化。2020年以来,地方党委和政府通过加强党的领导、支持增资扩股、调整优化领导班子等方式帮助解决治理领域关键问题,辖内中小法人机构内部管控持续加强,风险状况大幅好转。同时,建立与纪检监察部门之间的监管监督联动工作机制,在监管评级中充分反映清廉金融文化情况,促进治理结构优化与金融反腐同步推进。

二是推进重点法人机构深层次改革化险。2021年以来,浙江银保监局会同相关省级部门共同推动重点法人机构采取专项债补充资本、引入优质战略投资者、调整领导班子和推动市场定位回归等举措,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风险有效化解。如推动辖内某城商行在全国首家发行专项债补充资本的基础上,引入省内优质农商行作为战略投资者,同步调整领导班子,引进先进管理经验和合规文化,促使该行在有效化解风险的同时切实扎根本地、审慎经营,坚守服务小微、服务城乡的市场定位,成为全国首个依托本省地方金融机构力量化解处置重大风险的成功案例。

三是有效解决历史遗留治理桎梏。浙江银保监局与相关法人属地党委政府加强研究,共同推动解决地方法人机构风险管控能力薄弱背后的根源性体制机制问题。如针对发展动力不足、人才储备匮乏、战略方向不清晰、“大锅饭”氛围浓厚的银行,推动属地党委政府调整“两会一层”主要成员,建立“能上能下”的干部管理体制,推进授信审批、内部审计和信息科技三大领域的组织架构改革,持续激发经营活力,相关行主要监管指标出现明显好转,风险抵御能力大幅增强。

强化监管大数据运用,是精准识别解决公司治理领域重难问题的关键

股权和关联交易领域问题作为公司治理监管的核心,涉及面广、隐蔽性强、监管难度大,长期以来一直是监管关注的重点。浙江银保监局依托浙江数字经济的先发优势,以数字化转型牵引监管工作转型,持续探索提升监管“智治”水平,为股权和关联交易领域监管提供了重要支撑。

一是构建预警体系实施自动化监测。浙江银保监局组建数字化改革工作专班,建设数据实验室,在智能监管系统中集成股东及关联交易、“两会一层”履职、员工行为等治理层面模型,对公司治理领域问题实施持续监测与预警。2021年以来,对个别信用风险突出地区机构股东及其关联方情况实施评估,向辖内部分农商行发布股东信用违约信息76户,有效防范股东经营风险向银行传导。

二是强化经营行为分析查处隐性关联方。浙江银保监局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入手,集成分析大股东异常工商信息、投融资资金流向、关联担保关系等情形,有效发现地方法人机构存在的虚假出资、隐性股东、违规一致行动人、违规利益输送等深层次高风险问题。如对辖内某地方法人机构的检查中,通过分析主要股东的经济依存关系,查实该主要股东共有3.78%的股权、13.12亿元融资未真实反映并纳入关联交易管理。

三是集成多维度数据整治隐性关联交易。浙江银保监局通过第三方数据接口合作研发大额风险穿透识别工具,综合应用工商、法院、税务、社保等多方面数据信息,通过自动梳理产生股权关系、关联关系和风险信息,深入排查整治非主要股东在银行大额融资问题。2021年以来,对相关地方法人机构关联交易进行深入排查,准确锁定并查实了36户关联交易融资违规问题。

四是创新监管方式提升保险属地监管能力。探索联合中保登公司,通过中保登关联交易平台汇总市场监管部门及其他公开披露的保险公司关联方信息,构建保险公司关联关系图谱。建设“磐石”全量数据可视化分析监测工具,实现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全景、动态监测。重视科技在非银机构现场检查中的运用,充分发挥EAST在充分发现问题、精准定位线索的优势,实现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快速打击。

加大监管惩戒和引领力度,是提升法人机构公司治理质效的保障

国际金融危机表明,低效的公司治理是重大风险的主要诱因,也是导致金融脆弱性的问题之源。加大对公司治理领域问题惩戒力度,既是维护金融安全的内在要求,也是促进地方法人机构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必要举措。

一是持续保持处罚高压态势。浙江银保监局对公司治理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持续深入整治关联交易、“两会一层”履职、股东股权管理、信息披露等重点领域问题。近3年来,共对16家地方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相关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处罚,合计金额1616万元,并对12名责任人采取警告、取消任职资格、行业禁入等处罚措施。

二是切实规范“关键少数”履职行为。近年来,地方法人机构董事监事履职意愿和履职能力明显提升,但仍存在部分机构董事监事不敢、不能或不愿履职的现象。浙江银保监局进一步加强对董事监事履职行为的监督,推动切实整改表决权长期受限、长期不发表意见、独立董事履职缺乏独立性等不合理现象。2021年以来,辖内地方法人机构累计共有45名董事监事履职被评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对于评价为“基本称职”的人员,要求其限期整改;对于评价为“不称职”的人员,要求其主动辞职或按程序罢免职务。

三是着力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浙江银保监局引导地方法人机构充分认识激励约束机制对稳健发展的重大意义。一方面,推动解决递延支付比例不达标、期限不合规等问题整改,督促相关银行对重大风险责任人员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要求落地。另一方面,督促形成科学的薪酬分配体系,绩效薪酬分配体系既要与个人的能力、贡献相匹配,也要符合机构经营风险实际和战略发展导向,避免出现经营班子与普通员工收入差距过大的现象。对于个别机构存在的领导班子薪酬管理违反审慎经营原则等情节严重问题,指导属地分局严肃查处并问责。

四是督促提升治理信息透明度。公司治理领域问题导致严重风险后果,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刻意隐瞒真实的股权资金来源和关联交易信息,权力未能在阳光下运行。浙江银保监局持续推动落实“两会一层”的数据真实性责任,严肃整治重大信息虚假行为,对造成严重风险后果的数据造假行为进行通报,并予以处罚问责。同时,指导相关行对标上市银行,加大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全面性,进一步增强市场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