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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金融】闽西苏区:共和国金融摇篮(上)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2-07-29 08:10

□邱子祥

闽西苏区金融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作出了不可磨灭贡献,也为新中国金融体系创建奠定了坚实基础和经验遵循。闽西苏区,是当之无愧的共和国金融摇篮。

闽西,毛泽东合作经济思想的探索地

“巴黎公社”失败教训和俄国十月革命成功经验,使毛泽东等革命根据地创始人清醒地认识到,中国革命要想取得成功,必须“两手抓,一手紧握枪杆子,一手狠抓钱袋子。”

早在大革命时期,对农民情有独钟的毛泽东就从“农民问题严重性入手”,经过深入调查和认真研判后指出:农村合作社(生产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是扶持生产、融通资金的“第一好”方法。1927年3月,他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强调:“合作社,特别是消费、贩卖、信用三种合作——确是农民所需,他们买进货物要受商人剥削,卖出农产又受商人的勒抑,钱米借贷更受重利盘剥者的剥削,他们很迫切要解决这三个问题。农民要在经济上摆脱土豪劣绅的盘剥,实现自救的最好手段就是组织合作社。”

1929年6月,红四军第二次入闽后,迅速开辟了闽西革命根据地。毛泽东在指导地方工作时,明确地提出苏维埃政府第一项工作就是举办合作社。1929年8月,毛泽东了解到较早成为红色区域的龙岩、永定等县,出现了农产品价格飞跌,而城市工业品反而暴涨的“剪刀差”现象,直接影响了工农群众的日常生活。在客观分析的基础上,他提出由区县苏维埃政府领导,帮助群众“创造合作社,如生产合作社、消费合作社、信用合作社”,以避免农民受到商人剥削,调剂农村经济。

在毛泽东的亲自指导下,1929年秋,永定、上杭等地迅速发展了一批生产、粮食、消费等合作社组织,有力地缓解闽西苏区的“剪刀差”困境,农村经济和农民生活逐渐趋于稳定。正如1930年2月22日出版的第78期《红旗报》刊登的《闽西工农兵政府下的群众生活》所述:“现在各乡都有群众集股开设的消费合作社。工农必需的油盐等货,群众自己采买,不受内地商人的剥削。此外还组织了各种生产合作社,工人共同经营,共享权利。”可以说,这些合作社组织实践区域是毛泽东合作经济思想和合作社理论的最早探索地。

闽西,红色信用合作社的实践地

闽西苏维埃政权建立后,农业、工业、商业都得到迅速的恢复和发展。但国民党中央银行等发行的纸币被取缔,民间高利贷被废除,新的金融机构尚未及时建立。一段时期,曾出现了农民因生产生活需要而又借贷无门的窘况。针对以上的情况,闽西特委和苏维埃政府根据党中央指示,创新开展了革命根据地信用合作社的实践。

废除不合理借贷关系:遵照党中央的指示,闽西革命根据地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区别对待的工作原则,在承认借贷关系是一种劳动关系的前提下,明确提出:富人欠穷人的债需要还清、富人欠富人的债还给苏维埃、穷人欠富人的债一律不还,从而分清了债务类型,明确了借贷对象差异,有序地打破不合理的借贷关系,把被压迫、被剥削农民从旧有的人身依附型的借贷关系中解救出来,全面恢复了资金借贷的本质特征和真实内涵。

推行合理的借贷活动:1928年7月,党的六大通过的《土地问题决议案》明确宣布“一切高利贷借约无效”。1931年11月,《借贷暂行条例》明确规定:过去高利贷契约完全失效,在苏区内取消并废止一切高利贷形式的借贷。以此为遵循,闽西各县苏维埃实行借贷利率上限和利息给付时间等方面严格管制,全面推动了革命根据地人民正常的借贷活动。

深入推动信用合作事业发展:1929年9月,中共闽西特委发布《关于剪刀差问题》的第七号通告,鼓励各县区苏维埃政权较为巩固的地方,着手发动群众“招集私人股金创办信用合作社”,实行低利借贷,促进资金融通。之后的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又要求“普遍发展信用合作社组织”,并制定了《信用合作社条例》《借贷条例》等,充分明确了信用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借贷方式和管理要求。1929年10-11月,永定县太平区、上杭县北四区、永定县丰田区先后创建了全国最早一批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信用合作社。随后,长汀县、兆征县(今长汀境内)等闽西其他县区也相继建立了信用合作社,长汀还成立了县级的信用合作社管理机构。从此,信用合作社熊熊烈火开始在闽西大地燃烧,并以燎原之势向赣南一带乃至全国蔓延。到1931年4月,仅永定县就有信用合作社9个。党史专家们普遍认为:闽西信用合作具有理论渊源深、成立时间早、民主意识浓、覆盖面广泛、普惠特点显著的五大特点,在中央苏区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闽西,苏维埃政府金融的诞生地

闽西苏区信用合作事业的蓬勃发展和理政职能的提升,对货币信用、融资方式、结算服务,经理国库等提出了更多更新更高的要求,客观上呼唤成立革命根据地人民自己的银行。1930年9月,闽西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通过的《反富农斗争决议案》指出:调节金融、保存现金、发展经济、争取社会主义胜利的唯一办法是设立闽西工农银行。继而,闽西苏维埃政府发布第七号布告:闽西自从土地革命胜利,红色政权建立后,社会经济已日渐发展。可是,目前敌人经济封锁致使社会经济的发展发生了很大阻碍,因此,决定设立闽西工农银行。紧接着,中共闽西特委、闽西苏维埃政府确定邓子恢、阮山、曹菊如、蓝维仁、张涌滨、赖祖烈、黄为仁共7人的银行管理(筹建)委员会委员,阮山为主任委员兼行长,内设营业科、会计科、秘书科、司库室等四个职能部门。“天降大任于斯人”,几乎是白手起家的银行管理委员会克服时间紧迫、人才缺乏等各种困难,在短短2个月内制定出《闽西工农银行章程》(被称为中国红色金融的第一部银行法)《闽西工农银行业务运营规则》等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终促成闽西工农银行在11月7日(俄国的十月革命胜利纪念日)宣告成立。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龙岩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