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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罗熹:坚持党的领导 推进国有保险集团治理现代化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2-07-26 08:01

□中国人保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罗熹

作为中管金融企业,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公司治理,是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工作,增强国有保险企业发展政治性、人民性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贯彻中央提出的金融业三项任务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以下简称“人保集团”)党委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一以贯之”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中央关于金融机构治理的有关要求,以及中央巡视整改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的监管要求,发挥党委在公司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从治理目标、治理体系、治理机制三方面持续推进治理现代化,为公司卓越保险战略和高质量发展形成有力支撑。

一、在治理目标上明确具体内涵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重要论述和中央政策文件的相关要求,人保集团在新时期卓越保险战略中提出要“提升现代国有企业的治理能力”目标,并结合集团治理实际和存在问题,把这一目标具体化为“领导有力、权责法定、运转高效、纵横贯穿、有效制衡、治理科学”。领导有力,就是要强化集团党委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领导地位,在集团各项工作中全面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权责法定,就是要依法依规明确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各治理主体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既不能相互替代也不能各自为政;运转高效,就是要不断完善运行机制和流程,做到科学规范、运行顺畅、简便高效;纵横贯穿,就是集团党委的领导要穿透公司治理的各环节、各方面、各层级,实现对人、财、物的有效管控;有效制衡,就是要强化治理主体之间权力的制约和平衡,重视利益相关者诉求,降低决策风险和经营风险,防止内部人控制;治理科学,就是公司治理的架构安排和机制设计科学合理、务实管用,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

二、在治理体系中强化党委领导

金融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是确保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在金融领域有效贯彻落实的关键举措。人保集团按照中央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规范公司治理行动方案》,强化集团党委在公司治理各环节、各方面、各层级的领导作用,从组织上、制度上、机制上确保集团党委的全面领导,打造治理有“魂”的全过程治理领导体系。

一是强化党委对治理各环节的领导。在决策环节,修订完善集团党委工作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研究制定党委决定事项清单和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做到该上党委会研究的事项必上、不该上的就不上。在执行环节,修订完善董事会对管理层授权方案、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建立健全集团领导例会、专题会、碰头会制度,加强党委书记对管理层工作的指导,推动高管层更好地履职尽责。在监督环节,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监事会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干部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职工民主监督等各种监督力量的贯通与融合;加强与驻集团纪检监察组的协调沟通,强化对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用权履职情况的监督。

二是强化党委对治理各方面的领导。集团党委重视股东权益和利益相关方诉求,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各方面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形成治理合力。股东方面,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坚决维护好国有股东、中小投资者权益,优化分红政策,提升国有金融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利益相关者方面,落实银保监会各项监管要求,积极维护保险消费者、债权人、员工等相关方权益,充分发挥保险在社会治理中的功能,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三会一层”方面,加强董事会、监事会建设,增强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独立性、专业性,定期召开董事长和外部董监事座谈会,完善议案沟通机制,充分发挥外部董监事决策咨询和监督功能。

三是强化党委对治理各层级的领导。近年来,人保集团内发生了几起重大风险案件,集中反映出公司内部治理存在的问题,根源还是党的领导作用在基层没有有效发挥,基层机构治理弱化虚化。人保集团党委直面问题,以案为鉴、以案治本,大力强化集团党委领导的穿透力,把集团党委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贯穿到“两级法人、五级机构”治理各层级、抵达最基层,形成对系统各级人、财、物的有效管控。

三、在治理机制上持续探索创新

国有金融企业推进公司治理现代化,一个重要方面是不断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经过近两年的探索创新,人保集团形成了“党委全面领导、公司治理履职,前有授权、中有内控、后有审计,政治上有巡视、董监事有派驻”的治理机制,体现在集团总部管控、子公司法人治理、基层机构治理、联营参股企业治理等四方面。

一是强化集团管控责任。落实银保监会《保险集团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强化集团管控责任,建设战略型、经营型、服务型总部。以授权管理为抓手,制定实施集团统一授权管理办法,根据全资、控股、参股类别,采取不同的授权管理模式,既做到事事有人管、无空白、明责任,又做到事事管得住、高效率、防风险。组建集团审计中心,形成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成立集团集中采购中心,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设立人保科技公司,实现全集团数据集中共享;深化集团总部机构改革,将部门从19个精简为14个,优化职能配置,提升管控效能。

二是完善子公司法人治理。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兼任子公司非执行董事长,角色定位更加清晰;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法定代表人“一肩挑”,实现权责对等;监事长不进入党委班子,保证监督的独立性。支持子公司精简优化董事会监事会结构,调整补充董监事人员,推动“三会一层”规范运作,提升子公司治理效能。

三是加强基层机构治理。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筑牢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创新区域工作协调委员会机制,推进党建与业务一体融合发展;出台基层经营机构管理规范,加强基层机构审计监督,解决基层治理弱化虚化的问题。

四是参与联营参股企业治理。当好积极股东,加强与联营参股企业的沟通合作,推荐懂专业高素质干部担任董监事,强化投后管理,有效维护公司投资权益。

公司治理永远在路上。人保集团将持续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一以贯之”的重要要求,努力探索具有中国特色、适合人保集团实际的公司治理模式,以“卓越公司治理”助力“卓越保险战略”,加快建设世界一流金融保险集团,以高质量发展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