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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金融发展镜鉴与启示

德国三支柱银行体系及其启示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时间:2022-06-23 09:04

□王剑 陈俊良 邵小芙

在当前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背景下,我国金融行业处于发展变革的关键时期。我国在金融体系结构与制度安排上与德国有较强相似性,均是选择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并注重银行业对实体经济的服务,因此学习德国银行业的经验与教训对我国金融体系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德国银行业由三支柱体系构成,商业银行、储蓄银行、信用社为三支柱。这种三支柱的银行体系不同支柱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且多数银行需遵从严格的区域经营原则,禁止跨区经营;跨区域、跨支柱的并购也受到一定的法律限制,银行只被允许在地理位置临近的区域开展并购,且需在联邦卡特尔局的监管下对企业并购和集团垄断行为进行严格把控,从而确保银行机构的多样化。因此,不同类别的银行机构可以从不同维度去服务实体经济,差异化展业并实现较为全面的覆盖,避免了全部银行都去“垒大户”的现象发生。得益于这种独特而高度稳定的三支柱银行体系,德国较好地处理了金融服务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关系,有效控制了房地产风险,取得了较好成效。德国制造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稳居发达经济体前列,近30年始终保持在20%左右,2021年德国制造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18.26%;而金融业占比始终保持较低水平并呈下降趋势,2021年德国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仅为3.42%。

三支柱银行体系介绍

总体来看,德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按照法律形式分为全能银行和专业银行两大类,其中全能银行是德国银行业的主体机构,专业银行提供补充服务。全能银行又可以进一步分为三支柱,即商业银行、储蓄银行与信用社,其中第一支柱商业银行包括大型银行、区域银行和外资分行,第二支柱储蓄银行包括州立银行与储蓄银行,第三支柱信用社又包括信用合作社和合作社中央银行。2021年,在德国有义务向德意志联邦银行报备经营状况的1401家全能银行中,商业银行、储蓄银行和信用社数目占比分别为18%、27%和55%;而三支柱资产占全能银行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52%、32%和16%。商业银行以相对较少的数目占据了过半的资产份额,信用社数目众多而资产占比较低。

具体而言,三支柱银行体系的差异和特色鲜明。

第一,商业银行。从所有权属性和经营目标来看,全部实行私有制,以营利为目的,经营目标是利润最大化。从服务客群来看,覆盖范围较广,但主要面向大型企业,同时涵盖全球客户等。从业务范围来看,主要以对公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为主,业务经营趋于综合性多样化,非传统业务如金融衍生品交易等比重上升。从业绩表现来看,曾面临净息差困境,主要靠投行化转型提高盈利能力。此外,商业银行还具有集团外部交叉持股的特点。这类银行典型的有德意志银行、德国商业银行、抵押联合银行等。

第二,储蓄银行。从所有权属性和经营目标看,全部实行公有制,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具有公共事业属性,致力于服务当地的实体经济和社会利益,经营目标是地区福利最大化。从服务客群来看,储蓄银行具有区域性特征,旨在为本区域的个人客户、企业客户、机构客户等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从业务范围来看,州立银行以批发业务为主,主要服务于当地政府和权力机关;储蓄银行业务全面,但相对大型商业银行更专注向中小微企业提供零售业务。从业绩表现看,依赖于地缘优势,在当地获取存款的成本较低,同时对当地客户软信息掌控力较强,便于贷款全链条风控,往往能取得较好的贷款收益率,因此,储蓄银行盈利能力往往较强,净息差表现良好。此外,储蓄银行往往单家规模较小,以独立法人的身份并入德国储蓄银行集团的为多数,彼此之间架接合作桥梁,建立互保危机应对机制。这类银行典型的有汉堡储蓄银行等。

第三,信用社。从所有权属性和经营目标看,实行会员集体所有制,具有明显的互助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从服务客群看,信用社同样具有区域性特征,致力于为当地的个人客户和中小企业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客户主要为其会员成员,例如农民自发组织的地方性信用社,直接为其农民会员提供金融服务,助力农业产业资金融通需求。从业务范围来看,主要以风险较小的传统银行业务为主,即存贷款,且主要是个人经营贷,对公业务比例较低。从业绩表现看,与储蓄银行相似,得益于下沉客群聚焦及地缘优势,信用成本较低,盈利能力表现较好。此外,信用社具有完善的风险应对制度,包括存款保险制度和贷款担保制度等。

在普惠金融业务方面,德国三支柱银行体系也形成了功能互补的小微业务开展模式。首先,商业银行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较大,主要通过产品创新提供服务,推进科技赋能,如德国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平台开展小微业务,降低原有金融产品的额度限制,适应小微企业短平快的资金需求;除信贷业务外,商业银行作为金融服务综合多样化的代表,与二支柱、三支柱差异化竞争,针对非传统银行业务,如投资银行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等,对小微企业提供专门的制度安排,为其提供更有针对性的表外业务服务。其次,储蓄银行作为聚焦特定区域、主要发力下沉客群的一类银行,小微零售业务是其业务重心,在开展业务时主要挖掘其经营区域内的小微企业客户,并与之建立紧密的联系,通过专属客户经理、全链条跟踪服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等,为当地小微企业提供更便捷的标准化信贷产品,助力小微企业成长。最后,信用社作为德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而来的一类银行,有根植于农村、手工业者和中小企业的基因,侧重于对其会员提供相应融资服务,会员既是银行股东又是银行客户,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信息不对称,服务效率得以提升。

问题及其解决办法

德国三支柱银行体系稳定安全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其一,覆盖面业务有限,部分政策性业务仍然无法通过三支柱解决。对此,德国银行业除了三支柱构成的全能银行,还设立了政策性银行等其他专业银行以满足特定金融需求,如经济复兴信贷银行、德国偿还银行等。截至2021年底,德国共有专业银行45家,其中特定功能银行、基建信贷银行、抵押按揭银行各18家、18家、9家,总资产分别为1.45万亿欧元、0.25万亿欧元、0.23万亿欧元。

其二,三支柱体系中二支柱、三支柱具有公用事业性质,存在政府干预的情况,造成运行效率较低。对此,德国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如信用社经营管理采取“共同管理”及“一人一票”的机制,避免政府和权力较大会员对经营决策管理的过度干预。

借鉴意义

自国务院2015年明确普惠金融发展规划起,普惠金融即被政策当局高度重视,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相关部委不断出台政策,先后落实批准设立普惠金融试点、定向降准、扩大税收优惠、促进体制改革等措施,不断加大普惠金融的深度和力度。近期,国务院提出“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推进提高县城发展质量,助力共同富裕和乡村振兴。在此背景下,我国金融体系面临加快转型增效的新机遇、新挑战。

我国拥有同样以银行业为核心的金融体系,可以总结借鉴德国银行体系的发展经验,建立差异化的银行体系,提高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助力普惠金融、县域发展。德国银行体系对我们的启示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保持建设差异化的金融机构体系。我国银行业同样是多层次体系,包括国有大行、股份行等全国性银行,城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等区域性银行,以及专业性银行,与德国有相似之处。我国应继续保持这种差异化体系建设,约束银行规模扩张冲动,避免银行盲目追求做大,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第二,继续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建设、推进农信社改革。当前我国正在布局农村金融机构改革,设立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进行农信社改革及省联社改革等,目的是优化农村金融机构。我国应继续坚持推进,通过客群下沉、专业化经营等深耕所在区域,更好地服务普惠金融、服务县域发展。第三,建立健全银行公司治理机制。因地制宜设立高效独立决策机制、薪酬绩效奖惩机制、专业团队培训机制等,提升银行服务效能。

(作者单位:王剑、陈俊良,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邵小芙,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